8月10日,平靜的滇池湖面波瀾不驚。
幾天前,關于滇池保護條例中列入收取生態(tài)保護費的條款卻如投入滇池的一塊巨石,浪花四濺板磚紛飛。
公眾對收取十元生態(tài)保護費不理解的背后,更多是滇池持續(xù)近二十年治理,投入資金已逾百億,滇池污濁依舊。這些錢花在哪兒?誰來監(jiān)督這些動輒上億資金的使用?如今沒有一個清晰的答案。
向誰收費?
“作為這個條款的主要提倡者和
曾進一步解釋說,最初《滇池保護條例(初稿)》提出為“滇池保護費”概念,而非當下被誤讀的生態(tài)補償費。在對人大代表解釋這一條款時,他還特別說明,收取的主要對象要排除短暫游玩的旅客、學校學生、駐軍、國家機關等,“當時考慮的就是短時游客不是污染的主體”。
按照曾粵興等提倡者的想法,收費的主要對象為滇池相關的企業(yè)和市民,即主要在滇池流域生產和生活者。之所以收費,他們考慮的因素有二:一是滇池治理投入巨大,僅靠政府財政無力,需要社會資源;二是通過收費,讓企業(yè)和市民認識到滇池與自身息息相關,喚起更多人的保護意識。
2009年,《滇池保護條例》初稿拿出來之后,曾經召開聽證會。在曾粵興的印象中,他們就此條款做了說明后,參與的聽證會代表“幾乎沒有反對意見”。
在專家們起草條款中,只有收取滇池保護費的條款,沒有具體的數(shù)額標準,不過后來政府層面而非法律層面的演變,就不在他們這些參與起草的專家們介入的范圍。
據(jù)公開報道,在向云南省政府匯報“十一五”滇池治理情況及“十二五”滇池治理規(guī)劃編制時,昆明市市長張祖林建議,擬對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圍的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呈貢、晉寧6個縣區(qū)的酒店、旅社入住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征收滇池生態(tài)資源保護費。
“生活在滇池流域的每個人,既是滇池的污染者,又是滇池污染的受害者,更是滇池治理的責任者和受益者?!睆堊媪秩缡墙忉?。
正是這個十元錢,一石激起千層浪,引來普遍質疑,不過隨后昆明市方面對這項十元錢的生態(tài)資源保護費口風收緊,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局長柳偉向媒體表示,滇池生態(tài)資源補償費的具體征收辦法,要等《云南省滇池保護條例》正式頒布后,才能制定出包括征收方式、標準、對象、范圍的相關辦法,并按照程序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意見后,報昆明市政府審批。
對這筆引來巨大爭議的十元錢征收對象的輿論引導也開始轉向曾粵興等最初設計的方向。近期的報道中稱,滇池生態(tài)資源補償費的征收范圍,是“生產、生活在滇池流域的個人和企業(yè)”,即便滇池生態(tài)資源補償費的具體征收辦法出臺,或許向游客征收的可能性也非常小。
生態(tài)保護費爭議
對于生態(tài)保護費條款引起如此大的爭議,有些出乎曾粵興的意料之外,他稱,此項收費并非昆明獨創(chuàng),之前就有湖南張家界,甚至同在云南的麗江、撫仙湖等都收過類似費用,只是名稱不同,有的為“進山費”,麗江則為“古城維護費”。
麗江早從2001年起就開始征收古城維護費,2007年將收費標準從每人次40元調整為每人次80元。
與滇池更類似的是撫仙湖,根據(jù)《關于撫仙湖資源保護費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guī)定五類征收對象:直接使用撫仙湖資源或撫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區(qū)以內的生產企業(yè);撫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區(qū)內的賓館、酒店、旅館和個體餐飲經營戶;撫仙湖非機動船的經營戶;撫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區(qū)內的停車場經營戶;以及進入撫仙湖旅游度假區(qū)的游客。
與滇池的收費還沒出臺就引起較大爭議相比,撫仙湖的收費雖也有爭議,但已低調開始實施,自2010年8月1日起,玉溪市撫仙湖管理局對進入撫仙湖的車輛征收撫仙湖水資源保護費,至2011年5月1日開始,除了車之外,還對每人次收取5元資源保護費。從2010年8月到今年5月,共征收303萬元。
另一個與滇池相似的還有大理,同樣在2009年開始計劃征收大理古城維護費和洱海資源保護費,與這次滇池一樣,消息一出即被口水淹沒,最終宣布兩年內不征費。
收費究竟是為保護?還是因資金而籌措資金?這無疑是生態(tài)保護費備受爭議所在。麗江古城在收費之后,并未因收費而限制商業(yè)開發(fā),反而曾因古城過度開發(fā),商業(yè)氣息過濃,被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給予黃牌警告。
滇池這次嘗試收費,作為昆明市政府方面,同樣強調的是資金方面不足,昆明市市長就稱:“從‘十二五’滇池治理規(guī)劃來看,未來五年要實施的治理項目將達到87項,預計投資將超過420億元,是‘十一五’期間投入的近2 .5倍,資金壓力是一個不能回避的問題。”
要讓公眾掏腰包,得讓公眾首先知道錢要用到哪里。與專家們的提議和聽證代表們的一致同意相比,生態(tài)保護費在民間反應則是兩重天。
因保護滇池而成為2009年感動中國十大人物的“滇池衛(wèi)士”張正詳表示堅決反對。他向南都記者稱,滇池治理投入巨大,但對于這些幾十億資金的使用,公眾并不知曉,政府再度向公眾收生態(tài)保護費,在聽證中也沒有像他這樣真正代表民意者,收費之后資金使用同樣缺乏足夠的監(jiān)督。
“小白鼠”滇池
公眾對滇池收費反彈如此之大,還在于滇池歷經二十多年的治理,投入資金達上百億之巨,水質卻沒有實質性轉變,反而成為各方的實驗品,耗費大量的資金。
曾在昆明市政府擔任秘書多年的滇池研究會秘書長李國春向南都記者介紹說,云南自1993年開始治理滇池,至今已逾18年,其中“九五”期間花費20余億,“十五”期間近20億,“十一五”的總費用計劃為170余億,已經花費70余億。
李國春還拿給南都記者一份已經公開的“十二五”計劃,上面列舉的治理滇池的總費用盤子達到420億之多,涉及100多個項目,包括引水、環(huán)湖截污、生態(tài)修復等多個方面。
幾十億資金投下去,效果如何?無論是云南省還是昆明市官方,在披露滇池治理效果時,使用的言辭都很謹慎。
云南省上報國務院的“十二五”規(guī)劃得出結論為:“十一五”期間,滇池流域水環(huán)境質量總體得到明顯改善,滇池水質惡化趨勢得到遏制,水體生態(tài)環(huán)境得到改善,河道水質及景觀明顯改善,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優(yōu)于或達到三類水。
云南省當?shù)孛襟w如是嘆道:一個又一個五年過去,幾乎與昆明社會經濟發(fā)展和城市化的快速一致:滇池水質依舊,惡臭更甚。僅僅是得到“惡化趨勢得到遏制”的結論,就被當?shù)胤Q做歷史最高評價和滇池治污史上來之不易的“拐點”。
8月10日下午,南都記者乘坐快船環(huán)繞滇池巡視中,整體水質仍如“滇池衛(wèi)士”張正詳形容“綠油油的”,在滇池入水口的湖面上,工人們正在打撈成片茁壯成長的水葫蘆。
這些錢又花到了哪里?李國春的手上也只有一份稍微詳細的資金去向表,而在滇池持續(xù)多年的治理中,也被各路專家用于各種實驗,花費資金亦不菲,水葫蘆就是最新的一個實驗品。
污染生態(tài)學“鼻祖”、云南大學王煥校教授向南都記者介紹,包括武漢大學、清華大學等多所院校都曾經在滇池實施過污染生態(tài)的實驗,項目資金都不在少數(shù)。如清華大學建立一個十平方公里左右的實驗區(qū),花費達2600萬元,他給予的評價是“成本太大,不宜推廣”,而某院校一個9000萬的實驗項目,實驗之初有效果,但僅僅兩個月不到,實驗區(qū)又恢復原樣,實驗宣告失敗;武漢大學的魚類實驗,也沒有明顯效果,還有院校計劃在滇池里造圍堤搞濕地處理系統(tǒng),而最近的“十一五”項目,課題資金就達7000萬元。
水葫蘆因為種植面積較廣,爭議也最大,即使是頂尖的專家之間,意見也有分歧。如王煥校這樣的污染生態(tài)學“祖師爺”級別的專家對在滇池中種水葫蘆都持支持態(tài)度,他對南都記者介紹說,自己曾經公開稱“水葫蘆是個寶,看你怎么用好”,被人指稱“為水葫蘆翻案”。
在王煥校參加的關于水葫蘆的總結會上,他沒有聽到“明顯反對意見”,在代表昆明官方意見的昆明市滇池生態(tài)研究所副所長韓亞平看來,一直以來滇池的污染主要表現(xiàn)為水體富營養(yǎng)化,減少富營養(yǎng)程度是滇池治理的重要內容,而由江蘇省農科院提供技術支持的水葫蘆的特點就是吸附氮、磷能力強。參與研究的云南大學生命科學學院教授和樹莊則稱,在昆明氣候條件下,水葫蘆不會瘋長而造成失控;圈種水葫蘆不會影響水底生物的存活。
研究滇池40余年的云南省環(huán)境科學院郭慧光則是水葫蘆堅決的反對派,他認為,水葫蘆的后期處置其實是一個巨大的資金投入。據(jù)他回憶,早在2000年左右,云南省第一個省院、省校的合作項目滇池水葫蘆工業(yè)化參數(shù)的研究提上日程,他們曾經做過為期兩年的渣處理實驗,面臨巨大的成本問題,當時每噸水葫蘆的處置成本要花費8萬,9噸花了72萬元,而下一年處理36萬噸,資金就達1億元左右。
雖然官方發(fā)布的數(shù)據(jù)稱,種植水葫蘆后,水質有改善,但在張正詳這些與滇池生活了幾十年的市民直觀感覺中,改善并不明顯,且在他看來,即使改善,也不能完全歸功于水葫蘆的功勞。
幾乎以滇池為家的張正詳對于滇池上的這些實驗再熟悉不過,他將這些實驗形象地歸納為:先“動物”-魚,后“植物”-水葫蘆,滇池就是一只小老鼠。
云南當?shù)孛襟w曾發(fā)表質疑文章稱:云大學者按環(huán)境貨幣化換算公式做了一項課題,結論是:滇池流域的利潤收益,在扣除環(huán)境指數(shù)和治污投入后,呈負數(shù),意思很簡單,歷年在滇池流域投建的產業(yè)收入,帶來的只是賠錢生意。
“滇池在多年的污染中,就是一個大實驗場,各方專業(yè)人士都在對它的治理進行實驗,滇池投了數(shù)不清的錢,而實驗的結果呢?我們都看到,它還是沒有清”,昆明理工大學教授侯明明如是稱。
被忽視的公眾
在情緒較為激烈的張正詳看來,各種游說治理滇池的人“都是來圈錢的”,他列出四條治滇池法寶:取消開采礦;取締化工農藥屠宰塑料企業(yè);轉移花卉基地;趕走房地產開發(fā)?!爸灰嬲龅竭@四條,滇池不治自清”,他說。
他所提四條意見并不新鮮,但要真正執(zhí)行卻并不容易,在他看來,地方政府一面要保護,一面又在破壞,甚至是小保護,大污染,保護的速度跟不上污染的速度,這才是滇池病得不輕的根源。
圍繞著滇池發(fā)展與保護的矛盾,主政者的主觀意志,導致滇池治理政策左右搖擺,這是滇池獨立觀察者———N G O組織———綠色昆明總干事梅念蜀的觀察結論之一。她列舉說,昆明曾為滇池治污推行過雨污分流,但后來市領導又提出要雨污合流,令外界莫衷一是。
主政者的主觀意志,也意味著公眾參與的缺乏。梅念蜀向南都記者介紹,昆明方面也制定過一些公眾參與辦法,但在實際執(zhí)行中卻走樣,如有一次聽證會也邀請了綠色昆明的代表參與,但最后流于形式。
張正詳則稱,他曾經兩次參加過聽證會,第一次是一名政協(xié)委員幫他報名,他試圖發(fā)言沒有機會,而后來就再也沒有機會參加,作為滇池保護的知名人士,他也沒有參與相關決策討論機會,即使是侯明明這樣的環(huán)境專家,也抱怨沒有收到過昆明方面的邀請,王煥校則隱晦地表示,他受到邀請的場合不少,但專家們的話,政府方面并不太能聽進去。
無法參與決策過程,公眾最關心的監(jiān)督亦無從說起,尤其是涉及巨額的治理資金。昆明市原政協(xié)委員伍宗興關注滇池多年,但她認為,滇池治理投入這個“天文數(shù)字”,老百姓的確不知道怎么分配的,政府的透明度并不高。在她看來,僅以此次種水葫蘆,就沒有見過明確報道水葫蘆的種采收方面的資金分配,“如果沒有經過環(huán)評或者在治理滇池上是一筆糊涂賬,我們是不是能夠這樣說:這很容易滋生腐敗和欺騙?我們需要的是監(jiān)督和問責體系!”
“滇池保護僅靠政府,忙死了效果也不明顯,必須與群眾結合,讓群眾有知情權、參與權、話語權、利益共享權”,王煥校教授如是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