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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人交女友共竊師兄錢財 獲刑一年悔六根不凈

來源:解放網-新聞晚報-- 2012-08-17 16:33:36 字號:TT

????“出家人”交女友竊取師兄錢財

????獲刑一年,并處罰金6000元

????王某已修行多年,然而卻同張某(另案處理)密謀,偷竊師兄的財物。近日,青浦法院以盜竊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6000元;判處其女友李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1990年出生的王某在初中畢業(yè)后被家人送往了佛寺。 3年前,他來到位于青浦練塘的一寺頌佛念經。在寺廟外,他結

識了張某,兩人關系相當熟絡,張某還時不時會到寺廟去看望他。去年11月,張某來到寺廟看望王某,兩人在聊天時,王某無意中提到自己的師兄對自己很照顧,而且?guī)熜趾苡绣X,兩人竟打算偷王某師兄的東西。當天夜里,待師兄去上晚課后,王某伙同張某來到師兄的宿舍,共同竊取了一臺價值人民幣8705元的索尼筆記本電腦、蘋果手機一部及現金3600余元。得手后,王某將3600余元占為己有,筆記本電腦歸張某所有。蘋果手機,則由王某同其女友李某共同出售,銷贓得款2000余元,后來王某又用這些贓款為女友李某購置了手機一部。

????今年3月,王某因重大作案嫌疑被抓獲歸案,王某自愿通過家屬向師兄退賠了17400元。李某也在接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后主動投案。

????法庭上,王某懊悔地表示,自己作為一個出家人六根不凈,師兄平日對自己照顧周到,自己卻對他做出這樣的事情感到十分慚愧。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依法應予懲處。鑒于王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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