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中紀委原副書記劉錫榮在前日審議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時提出了集體腐敗的概念,他以曾從事的紀檢經(jīng)歷介紹,目前中國有一種犯罪是不受法律約束的,且明目張膽,就是集體腐敗,由于還沒有懲治集體腐敗法,讓腐敗者鉆了空子。他表示,如果目前單獨制訂懲治集體腐敗法有困難,可考慮首先把私立小金庫列入刑法犯罪中。(《新京報》8月27日)
????集體腐敗作為我國社會經(jīng)濟生活中的一大毒瘤,不僅
使國家和人民的財產(chǎn)遭受了巨大的損失,而且由于法律對集體腐敗的無能為力使得集體腐敗長期得以游離于法律的懲戒之外,從而導致政府公信力大打折扣。所以,把集體腐敗列入刑事犯罪是大多數(shù)群眾的要求,是社會普遍呼聲。
????誠如我們對集體決策缺乏有力的監(jiān)督和懲治措施一樣,集體腐敗入刑難也有其客觀原因,進而言之,在集體腐敗入刑前,我們須解決好一些前瞻性、鋪墊性的問題,使得集體腐敗入刑不至于淪為一紙空文,不但執(zhí)行不了,而且還反過來破壞了法律的威信。具體包括三個方面。
????第一,集體腐敗如何定性?集體腐敗不同于一般違法犯罪的最大區(qū)別就在于前者是集體意志,是集體成員的意志相互作用的結果,它既不同于單位犯罪,按照我國刑法規(guī)定,單位犯罪應該由主要負責人承擔責任,也不同于個人犯罪,個人犯罪自然由當事承擔責任,集體犯罪的這種兩不搭邊現(xiàn)狀決定了對其進行法律定性存在困難。特別是當單位福利沒能做到完全公開透明的情況下,集體腐敗很容易搭上單位福利的草船借箭。在這種情況下,集體腐敗的定性都成了問題,更不用談問責于誰。
????第二,集體腐敗如何監(jiān)督?集體腐敗成員的利益共通性決定了其內部每一名成員都天然會為集體利益保守秘密,正所謂你好我好大家好,在集體腐敗形態(tài)里,囚徒效應很難有滋生的土壤,因此,對集體腐敗進行有效監(jiān)督就成了難題。更何況,當前我國廣大群眾對集體腐敗還缺乏充分的認識,在一定程度上,單位內部私設小金庫已經(jīng)成為了人所共知的秘密,而這一現(xiàn)象之所以得不到根治,主要原因并不在于法律的默許,而是小金庫在某種程度的普遍存在。
????第三,集體腐敗如何定量?起刑點的量化是刑罰的前提,我國刑法雖然規(guī)定5000元為個人貪污犯罪的起刑點,然而,具體到集體腐敗又該如何量化呢?一個回避不了的問題是,假使集體腐敗也參照個人貪污犯罪的起刑點來量化,那么,是否意味著是對集體腐敗的打擊過嚴,這也是不現(xiàn)實的;反過來,假使集體腐敗以個人不當?shù)美亩嗌賮肀日肇澪鄯缸锲鹦厅c,那么,是否意味著集體腐敗成員愈多,定罪量刑則愈困難呢?這樣很容易導致集體腐敗向規(guī)?;l(fā)展,因而是十分不利的。
????所以,在集體腐敗入刑前我們須首先解決好以上三個問題,只有解決了這些問題,對集體腐敗的依法懲治、定罪量刑才算得上邁出了關鍵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