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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受侵由誰擔賠償責任

青島新聞網(wǎng)  2008-03-05 16:45:37  新浪財經(jīng)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消費者權益知多少

???????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在什么情況下由誰來承擔賠償責任?

???????答:《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在不同情況下,消費者應向誰要求賠償做了具體規(guī)定:

???????(1).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

???????(2).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chǎn)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chǎn)者要求賠償。

???????(3).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4).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因原企業(yè)分立、合并的,可以向變更后承擔其權利義務的企業(yè)要求賠償。

???????(5).使用他人營業(yè)執(zhí)照的違法經(jīng)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損害消費者合法權利益的,消費者可以向其要求索賠,也可向營業(yè)執(zhí)照的持有人要求索賠。

???????(6).消費者因經(jīng)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益利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jīng)營者索賠。廣告的經(jīng)營者發(fā)布虛假廣告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廣告的經(jīng)營者不能提供經(jīng)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7).消費者在展銷會、租賃柜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索賠。展銷會結束后或者柜臺租賃期滿后,也可以向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求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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