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有人冒充自己拿著房產(chǎn)證、身份證明,將房產(chǎn)抵押給了典當行。市民宗某回國后立即將典當行告上了法庭。以宗某名義辦理典當?shù)目啄潮粰z察院以合同詐騙罪提起公訴。昨天,市北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房子被當房主不知情
宗某回國后接到某典當行的電話稱,他在漳州路的房子
已抵押給了典當行。因為從未辦理過此項業(yè)務,他將典當行告到了法院。宗某表示,他曾讓母親委托舅舅劉某將房子抵押貸款,可是舅舅一直表示貸款沒有辦成。
有人冒充房主典當
典當行表示,2004年1月,一名孔姓男子和一名自稱“宗某”的年輕人拿著房產(chǎn)證和身份證明到典當行辦理典當手續(xù)。雙方辦理了典當手續(xù)后,“宗某”簽字、按手印,隨后孔某將25萬元的貸款拿走。經(jīng)核對,當契上簽字、按手印的“宗某”完全是冒名頂替的,警方接到典當行的報案后,在濟南將當初辦理手續(xù)的孔某抓獲。
當房子為還錢
昨天孔某在法庭上辯稱,將宗某的房子典當,是因為當初有人通過宗某的舅舅劉某擔保向他借了30萬元錢,其中25萬元對方?jīng)]有還。此后劉某將宗某的房產(chǎn)給他,并允許他“換錢”頂賬,他“不得已”才將房子當了?砂逊慨a(chǎn)證給了孔某的劉某卻稱,當初他的確把房產(chǎn)證給過孔某,但只是要他為外甥出國辦理銀行貸款。
昨天,公訴人與辯護人執(zhí)證、辯論后,法官將擇日對本案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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