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掃描 最近王某剛拿了車本。在一次駕車途中,突然從路邊躥出一只小狗,王某下意識地一打方向盤,不慎撞上對面開來的車。幸好人沒事,但剛買的愛車受到重創(chuàng),而且對方司機在事故發(fā)生后,要求王某賠償損失,王某覺得真是冤枉,要不是這只狗,怎么會發(fā)生這種事? &nbs
p; 法律解答 這起交通事故發(fā)生的直接原因是王某,對方司機沒有過錯。但是,他為了避閃突然出現(xiàn)的小狗才造成這起事故,也不是王某自身的過錯,所以王某也無需對這起交通事故承擔責任。事故的雙方都沒有過錯,都是受害方。有過錯的是小狗的飼養(yǎng)者和管理者。 根據(jù)“民法通則”第127條,如果事故是由于動物的自發(fā)行為引起的,則飼養(yǎng)者必然承擔責任;如果動物是因為受害人或第三人致使其做出引發(fā)交通事故的行為,則動物的飼養(yǎng)者不承擔責任。 大律說話 王某可是夠倒霉了,叫狗嚇著了就挺不舒服的,還撞了車。雖然,這條小狗是直接責任者。但要是找不到狗的主人,總不能把小狗抓起來。那些天天帶著寵物在馬路上遛跶的主人們,可得心里有數(shù):小狗不能被罰款、坐牢,作為主人則完全可以。大律提醒各位:看好你的寵物,不要讓它亂穿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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