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獲悉,《南京市志愿服務條例(草案)》有望在近日通過,南京30萬志愿者今后將有法律保護和規(guī)范,而且志愿者的年齡也不再局限于“青年”。
記者了解到,南京每年經常性參與各類志愿服務的人數已經超過30萬人,而且參與主體也從青年人擴展到40周歲以上的中老年人,服務內容包括治安、環(huán)保、紅十字、
科普、法律援助、社區(qū)服務等社會各層面。志愿服務的增加以及服務活動中出現(xiàn)的一些新情況都需要及時通過地方立法進行規(guī)范和調整。
2004年1月,南京市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上,許宏等十位市人大代表聯(lián)名提出制定《南京市志愿者工作條例》的議案。南京市人大內務司法委組織起草了《南京市志愿服務條例(草案)》,《草案》初稿形成后,廣泛征求了市志愿者行動協(xié)調委員會成員單位、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團體和單位以及社會學專家和法律工作者的意見,九易其稿后《草案》將提請本月常委會會議審議。
據介紹,南京并不是率先為志愿工作立法的城市,但南京即將出臺的《南京市志愿服務條例(草案)》,與其他城市的《志愿者服務條例》相比,雖然只有一字之差,其中包含的內容卻更多。例如志愿者服務的年齡,有關人士說,“以前大家把志愿者都限定在‘青年’,但現(xiàn)在已經沒有年齡界限,而且涉及到社會各個層面,社會各界都可以來參加!保ǘ尖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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