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整六種重點交通違章
本報訊
近期,市交管局嚴整6種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并對這些違法行為按新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進行處罰。這6種交通違法行為是: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客貨運機動車嚴重超載的;駕駛拼裝機動車或者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機動
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其中,根據(jù)交通法,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500元罰款。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2000元罰款。
高杉 楊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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