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來瓊女子郭某今年43歲。2010年2月9日,她與一名嫖客談好價錢后,嫌對方身上酒味重,拒絕接客。嫖客不依不饒,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最終郭某的親友將嫖客捅死。日前,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郭某因故意傷害罪領(lǐng)刑10年。
2010年2月9日,來自湖南的郭某在海口市濱濂村二里的出租屋與嫖客王某談好價錢后,因王某身上酒味較重,郭某拒絕與王某發(fā)生關(guān)系,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郭某的弟弟郭某達
郭某供認稱,她在??谑袨I濂村二里附近拉客時,有幾名男子過來問她是否做“生意”,她說可以。其中一名男子問多少錢,她說最少30元。后來雙方一起去濱濂村出租屋。走到門口時,她發(fā)現(xiàn)對方喝了酒,身上有很濃的酒味,她就不想做了,但對方不同意還威脅她,并不斷敲打房門。這時,一個老鄉(xiāng)從外面回來,問她是否需要幫忙叫她弟弟郭某達過來,她說“快去叫人”。郭某稱,弟弟等人先是勸說對方,但對方還是不肯走,后來不知道怎么打了起來,她只知道對方有人被打死了。
庭審中,郭某對檢察機關(guān)指控的罪名無異議,但她辯稱自己沒有到麻將館糾集他人幫弟弟郭某達。
法院認為,郭某伙同他人共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郭某未參與斗毆,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較小,可酌情從輕處罰。日前,??谥性阂粚徯校怨室鈧ψ锱刑幈桓嫒斯秤衅谕叫?0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