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特級教師每3年評選一次,每兩年可以享受不少于1個月的學術假期……昨天,省教育廳下發(fā)《山東省特級教師評選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除了明確省特級教師的權利和義務之外,還首次打破了省特級的終身制,從事有償家教將被撤銷這一榮譽。
省特級評選千分之1.5
“特級教師”是國家為了表彰特別優(yōu)秀的中小學教師,而特設的一種既具先進性、又有專業(yè)性的稱號,幾乎是中小學教師的最高榮譽,要獲得這一資格難度非常大,全市10萬名教師中省特級教師只有百余人?!掇k法》首次明確了省特級教師每3年評選一次,在職特級教師總數(shù)一般控制在中小學教師總數(shù)的1.5‰以內(nèi)。
特級教師的評選范圍包括普通中學、小學、幼兒園、師范學校、教師進修學校、特殊教育學校、職業(yè)中學(含職業(yè)中專)、教學研究機構、校外教育機構中的廣大教師,重點是在教學第一線上的教師。
《辦法》明確,省特級教師可以享受特級教師津貼,目前為每月80元。省特級每兩年可享受不少于1個月的學術假期。學術假期內(nèi),特級教師應開展調(diào)查研究、科學研究等活動。
兩次不合格撤銷稱號
以往特級教師評選基本是終身制,即使考核不合格,也只是督促改進,而新的辦法中明確表示要實施特級教師綜合考核評價制度。所在學校的教育主管部門對特級教師實行年度考核,省教育廳則每5年實施一次周期考核??己私Y(jié)果分為“優(yōu)秀”、“稱職”和“不稱職”3個等級。經(jīng)考核不稱職的,令其限期改進。1年后重新進行考核,仍不稱職的,撤銷其特級教師稱號。
省特級教師在申報評選中弄虛作假,不符合特級教師條件的;從事有償補習活動或者其他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行為的;經(jīng)兩次考核不履行特級教師職責的,報經(jīng)省政府批準,將被撤銷特級教師稱號,與稱號相關的待遇一并取消。(記者 臧旭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