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妹
要求登4報道歉
聲明中指呂文婉提到的“聽說有這樣一個說法,要先驗DNA”等言論,明顯與事實不符,已涉及《刑法》第310條之誹謗罪及《民法》第184條的侵權(quán)行為,要求她3日內(nèi)公開道歉,且在《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聯(lián)合報》、《中國時報》4大報頭版登報道歉。
呂文婉昨驚訝說:“我只是引述周刊報導(dǎo)過的新聞,不是有心的,如果造成賈靜雯跟她家人的困擾,我致上12萬分的歉意。”賈靜雯為照顧女兒,未來只在寒暑假拍戲,若到中國拍戲,也會每周回臺看女兒,她將在寒假拍干爹吳敦的新戲《天龍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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