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的同事正在滅火。(王先生提供)
????22日上午8時許,一輛停在山東路和澳門路路口的面包車發(fā)生自燃,在附近辦公的兩個青年男子見狀趕緊跑上去砸開車窗玻璃,用借來的滅火器滅火并報警,隨后消防官兵趕到現場將火撲滅??墒?,做了好事沒被表揚,車主反倒找到兩位救火小伙指責他們砸窗的行為,兩熱心小伙直喊心寒。
????11月22日上午8時許,一輛停放在澳門路與山東路路口的銀白色面包車突然發(fā)生自燃,車前控制臺的收音機位置冒著濃煙,并伴有明火,好在車內空無一人。在附近上班的市民王先生正好路過,發(fā)現這一情況后只想盡快把火撲滅,他馬上和同事搬起路邊的石頭將面包車右邊的車窗玻璃砸碎,又向路邊的飯店借來滅火器將明火撲滅,但車內仍有濃煙冒出,其他路人撥打119請求支援。5分鐘后,接到報警的消防隊員也趕到了現場展開撲救,很快將火完全撲滅。由于撲救及時,面包車只是前方控制臺位置有所損壞,右車窗玻璃被砸,其他地方并無大礙,當時車里也沒有人,因此沒有造成人員受傷。據消防隊員介紹,蹊蹺的是,自燃時車里點著蠟燭,可能是蠟燭倒了引燃了車子。對于此事,有關部門正在調查。
????做了好事兩個小伙子并沒期待有回報,不想到了下午自燃面包車的車主居然找上門來,聲稱是通過詢問路人才找到他們的,質問兩個小伙子為什么多管閑事?!拔覀冏铋_始還以為他是來道謝的,沒想到他上來就說我們不對,問我們?yōu)槭裁丛宜能嚥A?,還說要砸也應該砸前面,這樣保險還能理賠,砸了側窗只能自己花錢修,最后還表示明天還要來找我們討說法。我們也是看他的車著火了急著滅火,看側面車窗距離起火點近才砸了側窗玻璃,沒想到做了好事還給自己惹了一身麻煩。”王先生委屈地告訴記者。
????就此記者咨詢了山東楊青律師事務所的王偉律師,他認為在緊急情況下王先生和朋友砸車玻璃滅火并不應當承擔責任。“法律上有個名詞叫做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義務,為避免造成損失,主動管理他人事務或為他人提供服務的行為。小王見到別人的車著火,為了避免火勢蔓延殃及他人財產挺身而出砸車滅火,符合無因管理的條件,他并不是為了泄私憤砸車,而是情況緊急,況且車窗沒人砸火勢一旦燒起來也會毀壞,因此小王兩人的行為屬于見義勇為,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蓖趼蓭煴硎?,至于砸那塊玻璃能否構成保險理賠是另外一回事,在緊急情況下兩個小伙子根本不可能考慮得那么全面,因此不該賠償車主損失。(記者 邢成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