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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官司涉及一個甚至多個家庭的幸福,法院強行判決后還可能出現很多延伸的問題,不如促成雙方一個都能接受的結果,調解結案,這樣對他們雙方都好。”昨天,四方法院民三庭“趙潔法官調解工作室”舉行開放日,記者現場旁聽了幾起婚姻案件的調解,當天共安排8個婚姻案件進行調解,5個調解成功,其中2對經調解當場和好回家,3對經調解后達成雙方滿意的協議離婚,另有3個案件經調解后撤訴。記者了解到,成立調解工作室半年來,共接到200多起案件,到目前僅有2起最終判決。 離婚后將房子給女兒 “這是一起普通的離婚案件,女方起訴離婚,要分割夫妻共同的10多個平方米的房子,但男方想把房子留給他們22歲的女兒,因為他們的女兒患有皮膚病,需要終身治療?!弊蛱焐衔?,趙潔法官準備調解這起離婚案,她介紹,一般夫妻離婚都爭孩子的撫養(yǎng)權,這個案例里女孩已經22歲了,不存在撫養(yǎng)權問題,女方要求男方給她10萬元錢,然后拿出2萬元來給孩子,以后孩子的事情她不再過問,這么絕情的母親很少見。 “我想的是我們離婚后,將這套房子給女兒,以備她以后治病用,我們當父母的誰也不要了?!蹦蟹綇埾壬f,他也希望離婚,因為給女兒治病已經將家里掏空了,妻子又不負責任地走了,自己開出租車,每月賺的錢也就夠生活費的,早了結了這段不幸的婚姻也省去麻煩了。 女兒對母親一肚子意見 “三年來,她就給我充了100元電話費,我們通話的次數不超過10次。”提起母親,女兒小張一肚子意見,她說,自己的病屬于一種血液遺傳病,可能來自有哮喘病史的母親家族,發(fā)病時全身出現濕疹,父親帶著她看過好多專家,都說這個病是一輩子的事情,只能通過不斷吃藥來控制病情。但父親帶著她四處看病的時候,母親卻一直不管不問。 張先生說,妻子以前在毛紡織廠工作,結婚前廠子就處于停產狀態(tài)。結婚后妻子沒再出去工作?!八m然在家里沒工作,但都是爸爸照顧我,她都沒給我洗過衣服?!毙堈f,母親要離婚可能有隱情,作為女兒,她不好說母親的私事。“我覺得他們離了婚可能更好,不過我媽媽說離婚要給她10萬塊錢,只給我留2萬治病,我不同意?!毙堈f,她光是中藥就喝了五六十服,擦濕疹的藥膏一管170元,因為要全身涂,兩三天就能用掉一管,父親負擔她的學費、生活費已經很吃力,母親的要求她不能接受。女孩說,她已經大三了,很快就能畢業(yè)找工作,幫父親分擔生活壓力。 妻子稱受到家庭暴力 昨天上午10時許,張先生的妻子來到法庭,見到丈夫和女兒,她并沒什么反應,只是聽女兒和丈夫敘述她的不是?!八匠=洺ξ掖蛄R,我手機里還有被丈夫打的身上發(fā)青的照片?!睆埾壬钠拮诱f,她和丈夫結婚后就和公婆一起住,2006年開始搬出來在自家那個十幾平米的房子住,但丈夫和女兒還在公婆家。丈夫對她不管不問,半年前她搬到了朋友家。 張先生妻子堅持,她不會放棄自家房子的分割,因為離婚后她也沒有收入來源,就靠這個過日子。上午11點,雙方在趙潔法官的調解下終于達成協議,男方同意付給女方8萬元錢,當庭結清2萬,剩下的分期,每月付1000元給女方。(記者 孫啟孟 實習生 劉穎通訊員 王卉 王麗娜 攝影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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