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的1月份,茅臺因為兩則新聞成為了街談巷議的熱門話題。1月11日,胡潤奢侈品榜公布,茅臺兩項榜單入圍,品牌價值高達120億美金,奢侈品的頭銜呼之欲出;緊接著上海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上海市多位人大代表建議,公款消費不準喝茅臺酒,潛臺詞是“茅臺”已成奢侈品,不宜作為消費對象。 兩則新聞在網(wǎng)絡引發(fā)對茅臺的口誅筆伐,讓這個民族精品成為腐敗代名詞,被眾人抬上了反腐祭臺。內(nèi)在的邏輯混亂和對民族精品的潛在傷害,并沒有引起眾人的注意,而是被中國社會日益擴大的貧富差距所帶來的仇富、仇官心態(tài)所掩蓋。但在當下的中國,是否值得為此犧牲掉一個千百年來世界知名度最高的民族品牌? 改革開放的這三十多年來,中國的市場經(jīng)濟從無到有,商業(yè)社會有了空前繁榮。而發(fā)展到今天,一些制約市場化的因素開始發(fā)揮巨大作用。我們商業(yè)社會的不完整性,策劃了這場源于最為落后的“商品善惡論”下的獻祭。眾所周知,商品是人類文明的產(chǎn)物,商品是要由消費者來購買的,而萬千消費者是萬千有思想有感情的人。人是有分辨真善美與假丑惡的基本訴求的。腐敗的不是產(chǎn)品,而是人心。 作為上了“黑榜”的茅臺,做錯了什么?釀造了好酒有錯?為了保證質(zhì)量嚴格控制產(chǎn)量有錯?嚴格按照有機標準不添加任何香氣、香味物質(zhì)有錯?茅臺對于品質(zhì)的苛求似乎無人愿意了解。作為企業(yè),盡職盡責生產(chǎn)出高質(zhì)量的產(chǎn)品之后,通過完全市場化的銷售,并沒有什么值得討伐的。而樂于給民族精品貼上標簽的人們,捫心自問,真有那么足的底氣嗎? 只要我們的政府官員們孜孜不倦地追求豪車、豪華辦公樓、名酒、名表、名裝,那茅臺、五糧液的消費以及對三公消費心向往之的品牌都會擠爆這扇“三公門”。 只要三公消費開銷始終保持高位,高消費就有大量的消費對象。源頭上不采取遏制,而是采取緣木求魚式的限制其中一個消費對象,這才是最無效率可言、最像作秀的表演。而在這場鬧劇中,準備搭上的,是文化附加值最高、最能代表中國千百年釀酒文化史的茅臺。這才是所謂“輿論亂象”中,最為荒唐的一幕。 我們根本無從鑒定我們的政府官員血液里面的酒精,究竟出自哪個品牌?我們根本無從追究,三公消費究竟消費了一些什么?我們根本無法想象,這樣一個民族品牌拿來獻祭之后,其他所謂世界名酒會如何歡笑?我們根本無法面對,子孫后代的追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