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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月薪最低6000元,有提成還能拿到上萬元,所有節(jié)假日全部休息……看到這么誘人的招聘條件,遠在臨沂的董某心動了。本想抱著試試的態(tài)度應聘,誰知真的成功了,可是當他從臨沂趕到青島準備開始一份新的工作時,董某卻不知,自己正進入一個傳銷窩。記者昨日從市中級法院獲悉,這一離奇的網絡求職案已經宣判。 網上“送來”高薪工作 董某以前在臨沂工作,但由于業(yè)務上的問題已離開了之前的公司。辭職之 報到當天被關進傳銷窩 簡歷發(fā)出第二天,董某收到了一名王姓女子的電話,女子在電話中稱經審核后董某符合條件,要求他盡快到青島即墨的總公司上班。董某十分高興,放下電話后就開始收拾行李,買好票后直奔即墨公司。雖然王姓女子給了董某地址,但由于地址偏僻,董某找了很久才找到。進入公司后董某發(fā)現還有很多人也和他一樣從外地來準備入職,等了沒多久,王姓女子將他們帶入一間小屋,然后開始給大家 “培訓”。在簡單介紹了公司情況后,王姓女子便要求大家不僅要賣產品,更要不斷地發(fā)展新成員,而且入職之前每人需要交一筆“學費”,這讓董某有些意外,這時他才意識到,自己進了傳銷窩。 小黑屋中報警才脫險 防止自己繼續(xù)上當受騙,董某稱家中有事要提前離職,但王姓女子和其他兩名“經理”并不同意,看到董某態(tài)度堅決,三人竟將董某關進了一間小屋。被關期間都有人看守,而且定時帶著董某去“聽課學習”。董某一邊裝成很聽話,然后再趁機找機會逃走。在被關了60多個小時之后,董某趁看守人員不注意,撥打了110報警,沒多久警方趕到,將王姓女子及其他兩名“經理”抓獲。 法院審理時認為,王姓女子及其他兩人為進行非法傳銷活動,伙同他人非法拘禁被害人,構成非法拘禁罪,應予以懲處。最終三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