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資料圖 ????大連交警史英才在執(zhí)行公務(wù)時被當街打死一案7月26日上午在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大連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韓方奕、韓家敏、周盛強犯故意傷害罪,3名被告當庭翻供,均稱未曾毆打。法庭上,被告韓方奕稱他當時只是抱住史英才,目的是為了“拉架”。死亡交警史英才的家屬討要800萬元精神撫慰金。 ????檢察院指控,2011年5月1日11時30分許,被告人韓方奕駕駛遼B89G99號白 公訴機關(guān)認為,被告人韓方奕、韓家敏、周盛強故意傷害他人,致一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guī)定,應(yīng)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于檢方的指控,3名犯罪嫌疑人當庭翻供。韓方奕稱他當時只是抱住史英才,目的是為了“拉架”,是想要阻攔史英才去和周盛強“理論”。而在當庭播放的監(jiān)控錄像中,可以很清晰看到史英才被摔倒在地?!拔沂亲肪贂r用勁用大了。 ”“你是怎么拽史警官的?”法官訊問。“史警官在我身后,我用雙手拽住他的一只胳膊……”。 韓家敏則表示,自己當時在參加婚禮,接到兒子的電話后趕緊讓堂弟周盛強過去看看,打電話時還強調(diào)周盛強不要動手。而周盛強為自己辯解說,他沒有毆打被害民警,只是與他發(fā)生了“撕扯”。 公訴方認為韓方奕既然是“拉架”,為什么要拉正在被打的交警而不是打人者,更為關(guān)鍵的是,他抱人后為什么還有推搡和背摔的動作。 針對韓家敏的“罪名不成立”辯護,公訴方認為,韓家敏明知周盛強性格沖動、愛打架,還要電話通知他去現(xiàn)場,本身已說明韓家敏的目的,就是為了讓周盛強去做打架的準備,故意放任這一結(jié)果的出現(xiàn)。因此,韓家敏與韓方奕、周盛強已涉嫌構(gòu)成共同犯罪。 刑事部分辯論結(jié)束后,庭審進入民事賠償部分。原告方代理人提出979.8004元的高額賠償。其中一部分是死亡賠償金、撫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喪葬費等共計179.8004元。 而另外800萬元,是原告向被告討要的精神撫慰金。原告方代理人稱,討要800萬元精神撫慰金,是為了逼問3名被告的良心:“四口人,每人每年10萬元,按照20年支付?!?/p> 對此,韓家敏回應(yīng),他無力承擔這么高的賠償金額,但他會盡自己的能力,在法律規(guī)定的賠償數(shù)額之外,盡可能多地再給史英才家屬提供一些經(jīng)濟補償。有關(guān)賠償問題,雙方將在庭后進行協(xié)商。 最后陳述時,3名被告均表示出悔意,共同向史英才家屬鞠躬致歉。韓方奕說,史英才的父母已年邁退休,他如果有機會,今后會像親兒子一樣,照顧兩位老人。 本案26日未當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