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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床上的傷者孔喜茹表情無奈。 文/圖 記者閆伊默 一場噩夢 2月27日下午一點多,汝南縣古塔街道辦事處果園村的孔喜茹騎電動車送兒子楊磊(化名)去縣城上學。 當他們騎行到汝南縣環(huán)城公路和汝正公路(汝南至正陽)交叉口附近時,一輛小車突然從對面正常行駛的一輛貨車后竄出來強行超車。隨著“嘩啦”一聲響,坐在電動車后面的楊磊被甩了出去??紫踩愫碗妱榆嚤煌闲?0多米后也被甩 除了身上兩處擦傷,楊磊幸無大礙。然而,孔喜茹卻沒那么幸運,腸子被截去90厘米、右小腿粉碎性骨折,被鑒定為重傷。 同村的詠梅(化名)送孩子上學回來看到孔喜茹坐在地上呻吟,忙讓人撥打120,同時撿到了肇事車被撞掉的車牌及斷落的前保險杠及車標。 撲朔迷離 根據(jù)這些現(xiàn)場遺留的物件,汝南縣交警隊調查,確認該肇事車為套牌奧迪Q7越野型汽車。 那么,肇事者又是誰呢? 事發(fā)當日下午,孔喜茹的丈夫楊擁軍接到朋友的電話說:“嫂子被車撞了?!睏顡碥妴査骸罢l撞的?”他說:“是胡峰(附近范胡村人,現(xiàn)在三門峽開礦)?!边@個朋友跟胡峰也是朋友,而楊擁軍與胡峰僅僅是認識。 隨后,楊擁軍接到胡峰的電話,問:“嫂子碰得啥樣?”楊擁軍說:“腿撞斷了?!彼麊柡澹骸白仓肆?,你跑啥?咋不把人送醫(yī)院?”對方說:“我不是喝點酒嘛?!?/p> 2月28日,胡峰的父親胡富喜來醫(yī)院送了1萬元錢,并對孔喜茹說:“只管看病,沒錢了就給我打電話?!痹?jīng)擔任村支書多年的胡富喜說是兒子胡峰讓他來送錢的。隨后,胡富喜隔三差五來探望孔喜茹,前后給醫(yī)院拿了3.5萬元醫(yī)療費。 楊擁軍對記者說,3月6日,交警以胡富喜可能不再出醫(yī)療費為由“勸說”他寫了一份對胡峰暫時“不予抓捕”的申請。后來,楊擁軍感覺不妥,將此申請要回。問及此,汝南交警隊事故中隊隊長霍得正說該申請是楊自愿寫的,“他要不寫,誰能按著他的手寫嗎?” 當楊擁軍再次去交警隊詢問情況時,辦案交警卻說,證據(jù)不足、尚未立案。而此前,交警一直說證據(jù)充足、正在抓人。 汝南交警大隊副大隊長郭東升就此解釋:“交通事故已受理,但沒有刑事立案?!痹蛟谟凇皼]有直接證據(jù)認定胡峰就是肇事嫌疑人”;同時,“只有定責才能立案”,但由于逃逸“無法認定肇事方負全責,也就無法立案”。 “現(xiàn)在抓不到人,也找不到車,無法立案?!被舻谜f,“沒有立案,也就不能抓人”。 根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交警部門在調查交通事故過程中,發(fā)現(xiàn)當事人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應立案偵查,并依法對其采取強制措施?!薄兜缆方煌ò踩▽嵤l例》規(guī)定,“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p> 這起看似普通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一時陷入窘境。 在汝南中醫(yī)院,孔喜茹痛苦地坐在病床上,“肚子仍然隱隱作痛,右小腿還不能動”?!罢媸且粓鲐瑝?,不知道啥時候是個盡頭?!彼裏o奈地說。 肇事逃逸的困境 孔喜茹只是眾多交通肇事逃逸案受害者的一個縮影。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在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xiàn)場的行為。 隨著經(jīng)濟社會的發(fā)展,交通事故呈多發(fā)趨勢,相應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也比較頻繁。有關資料顯示,1996年全國發(fā)生交通肇事逃逸事故11224起,2002年則達到22498起,是1996年的2倍還多。另據(jù)河南省公安廳交管局統(tǒng)計,僅2008年全省就發(fā)生交通肇事逃逸案1006起。 發(fā)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實行救助不僅是道義上的責任,而且也是法律規(guī)定的一項義務。有關法律規(guī)定,“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xiàn)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警。”然而,出于種種理由駕車逃逸則往往成了很多司機在僥幸心理支配下的選擇。 交通肇事逃逸無疑給受害者及家屬帶來巨大的精神傷痛,也給警方破案增加了難度。 有鑒于此,《刑法》將交通肇事逃逸作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節(jié)進行了規(guī)范。在司法實踐中,交警部門對交通肇事逃逸也是嚴厲打擊。2010年,河南共發(fā)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883起,偵破870起,偵破率達到98.5%。 有專家指出,交通肇事逃逸實際上是肇事者作為“經(jīng)濟人”“權衡利害的結果”。相比于交通事故致人傷亡后所承擔的相應責任和后果而言,“一走了之”往往成了很多肇事者“最為經(jīng)濟”的選擇。 “這一方面凸顯了現(xiàn)行法律對交通肇事罪量刑不夠嚴重,同時也反映出現(xiàn)行制度設計對交通肇事受害者社會救濟的不足?!焙幽细叱陕蓭熓聞账敝魅侮惱茁蓭熣f。 現(xiàn)實中交通肇事受害者及家屬無力支付救治費用的現(xiàn)象非常普遍,如果說車輛入了保險尚有一定資金可以保證的話,而根據(jù)“交強險”規(guī)定肇事逃逸則是保險公司的免責條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醫(y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這只是強化了醫(yī)療機構的道義職責,并不能解決受害者的治療費用問題。該法也規(guī)定國家要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但由于“規(guī)定較為籠統(tǒng),可操作性并不強”。 可喜的是,2010年12月31日,《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正式出臺,明確規(guī)定省、市、縣(市)人民政府均設立救助基金。這將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受害者的經(jīng)濟困境,但出于對受害者的制度救濟會不會讓肇事者放任逃逸行為,值得警惕。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個社會頑疾,有著個人、社會、法律及制度設計上的復雜原因。如何破解,仍將是一個繼續(xù)探討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