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新社杭州3月18日電 3月16日至18日,浙江省寧波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 寧波市檢察院指控:1995年5月至2009年4月,許邁永利用擔任蕭山市副市長、杭州市西湖區(qū)代區(qū)長、區(qū)長、區(qū)委書記、杭州市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浙江坤和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寶庫、浙江開氏集團有限公司等14個單位或個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權、享受稅收優(yōu)惠政策、承 法庭上,公訴機關出示了有關證據(jù),許邁永委托的律師出庭為其進行了辯護。 法庭宣布此案將擇期宣判。 (記者 李飛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