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誤會引發(fā)“嫉妒恨” 19歲女孩竟逼閨密拍裸照 她們同年同月同村出生,17年來一直是親密的小姐妹。后來,兩人中的林芳芳考上了省城的大學,盧菲卻與高等學府無緣。由此產(chǎn)生的心理落差,再加上一次誤會,造成盧菲對好友心懷嫉恨,她伙同他人脅迫林芳芳到一家賓館,進行毆打,并強逼林芳芳,拍了十幾張裸照。近日,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判決,盧菲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一場誤會 讓“姐妹”生隙 同學會醉酒是不是她在“坑”我 1992年仲春,一個陽光和暖的日子,宿遷某鄉(xiāng)鎮(zhèn)一村莊,村民盧有成的家里,一個白胖胖的女嬰呱呱墜地。按照原先與同村好友林大軍的約定,他們生了女兒,要與林大軍半月前出生的女兒結為干姐妹。 于是在盧毛出生12天那天,兩家的大人高高興興地坐在了一起,為兩個女娃兒舉行了一個樸素而喜慶的認親儀式。他們還互相為對方的娃兒取了名,林大軍的女兒叫林芳芳,盧有成的女兒叫盧菲。從吃奶的時候起,一對小姐妹就開始“好”上了。后來又一起上了小學、初中和高中,兩個小姐妹幾乎是形影不離,按兩家大人的說法,她們是“好得掉了頭”。連她們自己也認為,她們是全天下“最鐵”姐兒們。 但讀到高中以后,盧菲和林芳芳不在一個班級,兩個人學習上的差距逐漸顯現(xiàn)出來。林芳芳勤奮好學,成績在班上總是前三名。而盧菲始終改不了活潑愛玩的性格,不太把學習放心上。盧菲漸漸和幾個愛玩的女孩子交上了朋友。到了高三,盧菲和林芳芳竟不怎么來往了。高考后,林芳芳考上了一所比較知名的大學,盧菲卻名落孫山,所以她決心提前工作。后來盧有成全家不久搬到了鎮(zhèn)上居住,一年后,林大軍家則搬到了城里,兩個家庭之間交往越來越少。 2009年春節(jié)期間,林芳芳回家休寒假,到盧家找盧菲玩,說是有兩個高中時的老同學要給她接風,準備再找?guī)讉€同學一起聚聚,盧菲礙不過林芳芳的面子,于是就答應了。在這次酒宴上,盧菲喝醉了。她醒過來的時候,發(fā)現(xiàn)自己躺在一個陌生的地方,陌生的房間,陌生的床,身邊一個人也沒有。墻上有一面掛鐘,時間已是下半夜三點多鐘。這時候她聽到隔壁房間有兩個男子說話,盧菲的酒完全醒了,她意識到了自己的危險處境,立刻翻身坐了起來,然后輕手輕腳地走到窗口,她發(fā)現(xiàn)自己被困的樓層距離地面大約七八米高。來不及多想,盧菲眼睛一閉,往一叢冬青樹上跳了下去。幸好盧菲穿的棉衣多,身上并沒有受傷,只是把腳崴了。為了逃命,盧菲咬緊牙關,一瘸一拐地跑出了這個豪華住宅區(qū)。 據(jù)林芳芳事后解釋,她當時有事離開,因此把盧菲托付給兩個同學照顧,并未多想。 一怒之下 狠心報復發(fā)小 強迫其拍裸照并勒索錢財 盧菲認為林芳芳是蓄意坑害自己,她必須報仇,對林芳芳的感情,也由嫉妒變成了仇恨。盧菲隨后打林芳芳的電話,得知林芳芳在同學聚會的第二天即已返回學校。在電話中,林芳芳不知有變,還關切地問她酒醒了嗎?兩個同學照顧得怎么樣了?盧菲沒有流露出自己的仇恨,異常平靜地叫林芳芳再回來時一定要告訴她。 盧菲在心里已開始暗暗盤算了復仇計劃,并去找好朋友李婉清商量。李婉清說,只要盧菲能把林芳芳約到指定的地方,到時候她會叫上幾個“道上”的朋友,負責擺平這件事。 2009年10月2日,盧菲接到了林芳芳的電話,說她已放假回來了,還給盧菲帶了小禮物,問在哪兒見個面?盧菲和李婉清商量后,晚上九點把林芳芳帶到一家賓館。盧菲和林芳芳親熱地攜手走進賓館303房間。幾分鐘后,房間門被人猛地推開,李婉清帶著四個同是十七八歲的小姑娘走了進來。林芳芳以為她們走錯了房間,剛要開口發(fā)問,盧菲將手中的禮物往地上使勁一摔,出口罵道:“你到現(xiàn)在還想裝好人?”林芳芳吃驚地望著盧菲那張因憤怒而扭曲的臉,不明白是怎么回事。緊接著,其余幾個女孩也走上前,由李婉清抓住林芳芳的頭發(fā),幾個人輪番對林芳芳用巴掌扇臉,腳踢腹、背部,膝蓋搗其下巴。林芳芳被打得疼痛難忍,不住求饒。 這幾人還不罷休,又拿來一根牛皮帶,用帶鐵環(huán)的那頭往林芳芳身上使勁抽。李婉清點燃了一根香煙,吸了一口噴向林芳芳面部,然后猛地把煙頭摁在林芳芳的胳膊上,林芳芳痛得大叫。緊接著,李婉清指使幾個女孩一起動手,脫光了林芳芳的衣褲,按著林芳芳的胳膊腿兒,給她拍裸照。林芳芳的眼淚下來了,她拼命掙扎,但就是掙脫不了,拼命叫喊,但是沒人聽見,沒人來救她。就這樣,林芳芳被強逼著擺出各種“造型”,拍了十幾張裸照。 為求脫身,林芳芳違心地向盧菲承認錯誤,并提出補償她們幾人5000元人民幣。盧菲和李婉清幾人都表示同意,但要求林芳芳必須在一個小時內(nèi)籌集到5000元。這時候已接近夜間11點,林芳芳于是打電話給城里的一個親戚,但這位親戚只送來了1000元現(xiàn)金,交給李婉清后匆匆離去。 李婉清一伙不滿足這點“收成”,她們乘出租車將林芳芳挾持到市區(qū)另外一家賓館,要求林芳芳再打電話湊齊剩下的4000元錢。這時已是次日凌晨3時,林芳芳在打電話給朋友借錢時,引起了朋友的懷疑,遂報警。凌晨4時許,盧菲、李婉清等人在下樓取錢時被警方抓獲,林芳芳隨即被解救出來。 一聲嘆息 最終害人害己 自己被判入獄,受害女孩已辦休學手續(xù) 林芳芳被救出后,經(jīng)法醫(yī)鑒定,全身多處青淤,軟組織受傷,鼻骨骨折構成輕傷。更為嚴重的是,連續(xù)一個多月,林芳芳的精神處于恍惚狀態(tài)。不得已,林大軍為女兒辦了休學手續(xù),帶著女兒去多家醫(yī)院治療。 盧菲因帶領幾個女孩以非法手段毆打、侮辱林芳芳,并對林芳芳的個人財物實行暴力搶劫,被檢察機關以搶劫罪提起公訴。2010年8月,一審法院以被告人盧菲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李婉清等人也分別以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至三年,并各處罰金一至三千元。 幾名被告不服,以一審量刑過重,其行為只構成故意傷害罪、不構成搶劫罪為由提起上訴,11月中旬,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在看守所里,這幾個稚氣未脫的女孩對自己所犯罪行和對林芳芳造成的傷害,絲毫沒有悔過之心。(當事人系化名)(通訊員 麥城 本報記者 高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