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鄖縣近日發(fā)生一起殺人拋尸案,嫌犯是該縣政府辦副主任兼縣行政服務中心主任李光升,死者李某長期與其保持不正當男女關系。李某多次提出與其結婚,否則給200萬元了斷關系,并多次要挾要告發(fā)李光升。11月20日,二人再次發(fā)生爭執(zhí),李光升將情婦掐死并拋尸。(12月15日《武漢晚報》) 官員殺死情婦不是孤案,而是“連續(xù)劇”,一抓一大把。時間稍遠的有,山東省濟南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段義和 生命面前,無論是鼓吹情婦的“反腐功勞”,還是指責情婦不能潔身自愛,其實都顯得有點殘忍。面對頻發(fā)的官員殺死情婦案件,與其指責情婦缺少道德恥感,不如反思“金屋藏嬌”的官員腐化墮落、違法亂紀。 調查數(shù)據顯示,95%的貪官都有情婦。而在深圳、珠海公布的102宗官員貪污受賄案件中,官員100%包養(yǎng)了“二奶”。貪官從有情婦到殺死情婦,必然有一個時間過程。如能及時把貪官繩之以法,生命的悲劇勢必不會發(fā)生。盡管情婦不是什么光彩的角色,但在法治社會,任何人都沒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利。 因而,對愈演愈烈的官員包養(yǎng)情婦現(xiàn)象,特別是頻發(fā)的“官員殺死情婦案”,相關部門必須給予足夠重視,不能坐等“拔出蘿卜帶出泥”,不能坐視權力惡化到“殺死情婦”。否則,貪官與情婦之間的罪惡和情婦的生命悲劇必將繼續(xù)上演。畢竟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更沒有“不散的宴席”,當貪官厭倦情婦但又無法“全身而退”,或情婦威脅到貪官的仕途時,喪失人性的瘋狂舉動或許就不可避免了。 “很黃很暴力”的貪官殺死情婦,不僅意味著貪官生活腐化、信仰缺失、漠視生命,還折射出腐敗情節(jié)越來越惡劣,貪官手中的權力越來越血腥。要想有效遏制這種演化趨勢,既要加強干部作風建設,增強抗腐防變能力,更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反腐制度,把權力關進籠子里,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同時,還應跳出“生活作風”范疇看待官員包養(yǎng)情婦現(xiàn)象,深刻認識其危害性,暢通并拓寬舉報渠道,對諸如此類行為發(fā)現(xiàn)一起,徹底查處一起,以儆效尤。 殺死情婦后貪官才“東窗事發(fā)”,其實是生命和法治不可承受之重。(陳堯)原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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