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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交警法院聯(lián)動機制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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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wǎng) 2010-06-02 10:23:04 青島晚報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被撞傷后兩年沒拿到賠償新辦法讓肇事方立馬掏錢

    市南交警法院聯(lián)動機制實施 一周三起事故完成快捷賠償

    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可在交警部門完成訴訟立案全國首創(chuàng)

    今后在市南轄區(qū)出現(xiàn)交通肇事傷人案,受害人再不用擔心肇事方拖著不給賠償了。記者從市南交警大隊了解到,本月初,市南區(qū)法院與市南區(qū)交警大隊建立了聯(lián)動調(diào)解機制,可以直接在交警部門立案。據(jù)了解,法院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可以在交警完成訴訟立案,這在全國還是首創(chuàng)。此外,記者還了解到,“訴前保全”措施由法院前置在交警部門完成,這種舉措在全國也是頭一次出現(xiàn),同時,這種“前置”和法院快捷的強制執(zhí)行相配合,讓肇事方不得不乖乖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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