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申新大廈6樓的“亮點”已改建為職工宿舍 “亮點”保護傘是陳濤 此前坊間曾傳聞,文強遙控重慶最大色情場所“亮點”。去年11月,又傳出消息稱,“亮點”女老板王紫綺是文強的二奶。 今年2月2日文強受審時,揭示的“亮點”保護傘卻不是文強,而是與文強一同受審的陳濤。檢方指控,2005年至2008年,陳濤先后利用擔任市公安局治安總隊一支隊支隊長、市公安 在文強案庭審的第4天晚上,檢察機關出示了王紫綺的口供。她稱,為了獲得陳濤的保護,2005年2月至2008年9月,陳濤先后8次收受她所送的人民幣1.9萬元。除送錢外,陳濤還曾打電話讓她提供小姐,陳濤對此當庭予以否認。 王紫綺的口供還稱,陳濤不僅讓自己找小姐,還曾幫市公安局刑警總隊原副總隊長黃代強要過小姐。對此,陳濤同樣予以否認。他解釋:2007年春節(jié),他和王紫綺一起吃飯,當時王紫綺帶來一高一矮兩個女孩,介紹說兩人都是“亮點”茶樓的。飯后,幾人一起去唱歌,在歌廳遇見了黃代強。后來有一天,他接到了黃代強的電話,說他正在和文強一起唱歌,讓他幫忙把那個高個子女孩叫出來耍。陳濤辯稱,他當時并不知道高個子女孩就是小姐,以為她只是個洗腳妹。 王紫綺供述,2008年,陳濤曾對她提示,現(xiàn)在上面查得兇,對“亮點”的舉報很多,讓他們收斂一點。對此,陳濤當庭表示“沒有這事”。 據(jù)悉,陳濤被控受賄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行賄罪3項罪名。記者 羅璽 王明 莫雪慶 采寫 昔日“亮點”究竟是個什么東西 一位知情人告訴記者,“亮點”最初開設在渝中區(qū)一號橋華一坡亮點賓館內(nèi),開張時間大概在1998年底。在2008年6月左右,“亮點”搬到了不遠的星都大廈內(nèi)。此外,七星崗申新大廈也曾有“亮點”的營業(yè)場所,據(jù)說是同一個老板。 知情人說 “亮點”收費低廉 這位知情人稱,“亮點”一般從下午兩三點開始營業(yè),生意最好是在晚上8時之后,一直持續(xù)到第二天凌晨,一般是每個“鐘”45分鐘,收費100元。因生意火爆,每晚都有大量顧客在大廳等號,排號一般在30開外,多時達百余號。等號時,客人可以在里面打臺球、乒乓,也可以到茶樓閑聊。 說到“亮點”的陳設,該人士稱“非常簡陋”,家具、電器陳舊,看起來很臟。房間內(nèi)沒有廁所,沒有洗澡間,每次都是小姐端盆水來洗。但小姐態(tài)度好,聽話,總是面帶微笑,加上價格低廉,所以吸引了不少顧客。 居民說 很多人都曉得它 李先生在星都大廈附近居住多年。他告訴記者,“別看這地方隱蔽,可出名了。”不過,他說,盡管知道,但不敢去。 在李先生印象中,“亮點”是在2008年六七月悄悄開張的,來“亮點”的人多是步行或乘出租車,開私車來的很少。每晚,附近公路上等客的出租車排著隊。 李先生說,去年8月的一天,他看見很多警察上樓,在里面抓了很多人,“有好幾百喲。”“亮點”被端掉的那晚,他才敢上去,坐了一會兒。 的哥說 “亮點”不給回扣 一位在渝中區(qū)跑車七八年的出租車司機告訴記者,一到晚上,就有男子從餐館出來,打車去“亮點”,有的是孤身一人,有的是幾個人一起。他的同行也喜歡去“亮點”等客,一般是晚上11時前后,那時人才開始多起來。 他介紹,平時加氣、休息時,很多酒店、娛樂場所都會派人來發(fā)傳單。高檔一點的場所,帶一個顧客去一般能給100元至200元回扣,少的也有幾十元,但“亮點”沒有這種回扣,因此的哥們也不會主動拉客去“亮點”。 1998年底,渝中區(qū)一號橋華一坡亮點賓館內(nèi),一個色情場所開張,這就是后來大名鼎鼎的“亮點”。盡管后來“亮點”搬遷,并添設“顥懿齋”、“闕園軒”等雅名,但“亮點”的名字依然是打得最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