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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男迷戀妖嬈少婦 半月內(nèi)4度跟蹤全程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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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wǎng) 2010-02-07 10:58:58 都市女報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一名中年男子喜歡到街上拍攝年輕貌美的女性。最近,他還連續(xù)跟拍住在濟南世紀佳園小區(qū)的一名年輕女性,引起對方反感。4日,這名女子的丈夫汪先生將偷拍男子扭送到派出所。

????汪先生說,十幾天前,妻子在街上行走時被一名陌生男子跟拍,因當時擔心報復,她沒有聲張。誰知接下來的幾天,妻子發(fā)現(xiàn)這名男子依舊一路跟拍她,至少已有四次。其中時間最長的一次持續(xù)了8分鐘,從大潤發(fā)山水店一直跟到他們所住的世紀佳園

小區(qū)?!斑@個人不僅跟著我對象偷拍,還在馬路上跟拍其他女子。我懷疑他有變態(tài)心理?!蓖粝壬f,根據(jù)妻子描述的該男子體貌特征,他外出時特別留意有無此人行蹤。昨天上午10點30分左右,他在建設路上的一處郵政儲蓄點發(fā)現(xiàn)了該男子,并一路跟蹤他。途中,他發(fā)現(xiàn)這名男子隔著馬路接連對兩名女子實行了偷拍。隨后,他跑上前將男子抓獲。

????從男子相機中,汪先生看到了4張剛才兩名女子的正面照片。汪先生認為此人侵犯了妻子和其他女性的隱私權,于是報了警。

????到派出所后,該男子趁人不注意,將相關照片刪除,并否認跟拍行為。該轄區(qū)派出所民警稱,因沒有證據(jù),雙方當事人已協(xié)商解決此事。

????山東豪才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建東說,今年7月1日將要實行的《侵權責任法》規(guī)定,未經(jīng)本人許可拍攝其照片(新聞單位用于新聞報道的除外)者,侵犯了被拍攝者的肖像權,應該停止拍攝行為。如果拍攝者由此獲益,應承擔賠償責任。被拍攝者遇此情況,應及時報警。(馮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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