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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有浪費罪難治公款吃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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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wǎng) 2009-11-23 12:12:28 廣州日報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有了浪費罪的威懾力在先,公款吃喝的行為應該會有所收斂。但很顯然,要想發(fā)揮浪費罪的威懾力,還必須輔以陽光財政,否則浪費罪只會成為嚇唬人的把戲。

????“公款吃喝者侵占和浪費了社會財產,應當對此通過立法定罪,建議修改刑法設立‘揮霍浪費罪’?!比珖舜蟠?、富潤(浙江)控股集團董事局主席、黨委書記趙林中最近在北京列席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期間,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關于遏制過度應

酬、公款吃喝的建議》。

????建議公款吃喝入罪,趙林中并不是第一人。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陜西省人大常委會委員馬克寧,也曾提交一份議案,建議在《刑法》增加“浪費罪”,遏制公款吃喝。

????而就在不久前,輿論還在為一起罕見的“將公款吃喝定為貪污罪”的案例而叫好。說的是浙江省岱山縣高亭鎮(zhèn)中心衛(wèi)生院院長傅平洪,侵吞單位公款44萬余元,其中有32萬余元用于吃喝,結果以貪污罪、受賄罪,一審被判11年。然而輿論顯然高興過早,幾天后,該案的主審法官即表示,公款吃喝并不是法院認定傅平洪貪污罪的原因,以虛開、多開發(fā)票的方式侵吞公款才是其貪污罪定罪量刑的起因。而且傅平洪只是將侵占來的公款拿來用于個人吃喝,與職務消費、公款吃喝無關。

????這無疑給那些呼喚以貪污罪查處公款吃喝者潑了一瓢冷水。在這樣的背景下,又見人大代表建議設浪費罪遏制公款吃喝,似乎讓人又看到了些許公款吃喝入罪的曙光。

????公款吃喝的危害性已無須多說,有調查顯示,公款接待、公款吃喝排在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之后,列“公眾最急切希望解決的腐敗問題”第三位。針對每年公款吃喝掉幾千億元的現(xiàn)狀,如何遏制就成為亟須解決的問題。基于目前公款吃喝還只是違紀,并沒有上升到貪污、定罪的高度,因而建議設浪費罪,遏制公款吃喝,倒也不失為一條對策。

????但是,即便修改刑法設立揮霍浪費罪,真就能遏制公款吃喝嗎?恐怕未必。

????設立揮霍浪費罪,其最大的作用就是增加威懾力,就像打擊醉駕一樣,有了法律責任的追究,那種“不貪污不受賄,吃吃喝喝有啥罪”的想法就要改一改了。但是鑒于公務招待很難完全取消,那么如何劃清公務招待和公款吃喝的界限就顯得很重要。

????如何劃清?必須對此制定嚴格的招待標準。一般的公務員和官員一律不得接受公款請吃喝,檢查、視察、交流等皆以工作餐取代公款招待;相應級別的職務也嚴格規(guī)定相應的公款招待標準,超過標準的都可界定為公款吃喝,接受公款吃喝者應該自己賠償,嚴重的則以浪費罪追究其刑責。

????理論上說,有了浪費罪的威懾力在先,公款吃喝的行為應該會有所收斂。但很顯然,要想發(fā)揮浪費罪的威懾力,還必須輔以陽光財政,否則浪費罪只會成為嚇唬人的把戲,因為職務消費可以是個筐,什么招待都往里面裝。只有公共財政預算公開了,公款招待的每一筆預算都放在陽光下,經(jīng)得起公眾的監(jiān)督,浪費治罪才有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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