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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有權利方敢鬧脾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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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wǎng) 2009-11-13 10:15:38 中國青年報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畢竟是廣州,人大代表也硬氣得那么可愛。11月12日的《南方日報》消息說,近日,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慶強帶領10名人大代表到廣州市環(huán)保局調(diào)研。調(diào)研現(xiàn)場氣氛熱烈,但在提到汽車尾氣問題時出現(xiàn)一段插曲:環(huán)保局長丁紅都因急于表達自己的想法而打斷了市人大代表、廣州大學法學院院長鄧成明的發(fā)言,鄧成明隨后離開會場。

????鬧脾氣當然不好,中醫(yī)講氣大傷身。但一團和氣恐怕也不是什么好事情,畢竟也不符合

矛盾的普遍性規(guī)律。在人大代表鬧脾氣這件事上,主流的認識是“這只是調(diào)研活動中的一幕插曲”,而我以為這才是人大制度的主旋律—人大代表出來調(diào)研,是代表選民檢查和監(jiān)督政府工作,職能部門只有虛心傾聽和耐心答疑的分兒,相關部門對人大代表的態(tài)度就是對公民的態(tài)度——當然也不是說人大代表就永遠正確,但他們表現(xiàn)如何,一方面有法律法規(guī)約束,另一方面還有推舉他們的群眾監(jiān)督,不用被監(jiān)督的單位過于操心。既然人大代表要替群眾說話,職能部門要為代表心中的疑惑做解釋,一旦大家都真正進入角色,“發(fā)乎情”時未必都能“止乎禮”——畢竟,人都是情緒動物。

????從這個意義上看,發(fā)生在廣州的幾次“會議事件”,拋開是非對錯不談,其實都很真誠,骨子里充滿著“角色到位”的制度光彩。比如去年兩會期間,廣州代表團第三小組審議兩院報告,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李永忠直言司法系統(tǒng)的問題,屢遭梁姓省人大代表打斷,在要求李永忠代表停止發(fā)言未果后,梁代表退出會場;再比如今年廣州市政協(xié)3次會議期間,大會安排委員在五星級的白云國際會議中心酒店食宿,但高德良委員卻拒領房卡,還批評大會沒帶頭壓縮開支。

????這些事件都曾引發(fā)輿論熱議,但公眾并未覺得這種挑刺或直言有多么不和諧,反而給予當事人更多理解與支持,也為城市民主風氣的開化加分不少。某種意義上,這些“插曲”更讓公眾看到了權利被主張、話語被釋放的本色,比舉手或鼓掌式表達更令人信服。

????真權利方有真脾氣。就拿廣州的事情來說,我以為爭執(zhí)雙方都是理性而可愛的:如果人大代表不是想說點群眾關心的事情,何必和局長拉下臉,一團和氣豈不是更有利于個體利益?如果職能部門不是看中人大代表的質詢權,完全可以表面謙虛內(nèi)里驕縱,就讓你過過嘴癮又如何?當然,爭執(zhí)是為了達成共識,“不和”是為了“更和”。

????權利在民,權利和民眾的喜怒哀樂一樣也應該有健康而鮮活的情緒。正因為權利是真實的、是可以兌現(xiàn)的,執(zhí)掌權利的主體才會真情流露,理性之外又洋溢著人本的溫情。比如,在聽證會上,可以有人高呼漲價萬歲,當然也應該有代表為不清白的賬單沖冠一怒;在壟斷高薪面前,可以有人非常坦然,卻也應該能聽到幾句鏗鏘的話語……權利有點脾氣,公平才能長點血性,公民社會才更為可期。作者:宋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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