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婚人士: 叫好也擔(dān)心 標準的出臺對征婚者有哪些影響?通過征婚找到意中人的市民金先生說:“有了合同,明確了雙方的權(quán)利和義務(wù),征婚者心中有數(shù),婚介機構(gòu)想耍什么花招就不是那么容易了,而且合同中還明確了產(chǎn)生糾紛的解決方法?!?/p> “愛情是講緣分的,兩個人什么時候看對眼無法估計,有了時間限制后,如果在規(guī)定期限沒有找到合適的人,那么需要另外付費,無形中增加了費用支出。”市民吳小姐對新規(guī)持不同看法。 征婚遇上“婚托” 交了680元介紹費,和介紹對象見了一面后就再也聯(lián)系不上了,市民馬先生前段時間撥打早報熱線82888000反映說,他覺得婚介所有欺騙嫌疑要求退款,但遭到了拒絕。 馬先生告訴記者,他今年35歲,離異后想再找個對象過日子,因為帶著個7歲女兒,想找也不容易,于是就去了婚介所?;榻樗ぷ魅藛T說只要交上1200元會員費,就可保證他找到滿意的對象。在預(yù)付了部分介紹費后他就回家等消息了??傻攘税雮€月,婚介所才給他介紹了一個還算合適的對象。雙方見了面后,他對女方各方面條件挺滿意,正打算深入了解,可對方的電話卻怎么也打不通了,他懷疑婚介所找了個“婚托”敷衍他。他要求婚介所退錢,人家不答應(yīng),反而要求他補齊另外的費用,馬先生有苦說不出。 業(yè)內(nèi)人士分析,一些小婚介,一張桌子、一部電話就能給人介紹對象,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也不在少數(shù)。這樣,使社會上的單身群體對婚介機構(gòu)產(chǎn)生信任危機,這一系列“硬杠杠”的出臺將使婚介機構(gòu)和紅娘的“入行”門檻大幅提高,估計七成以上的婚介企業(yè)將因不達標而退出婚介行業(y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