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大部制”改革方案出臺,將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設立城市管理特勤大隊,配合、協(xié)助城市管理執(zhí)法?!俺枪芄病钡某霈F(xiàn),不僅能有效減少暴力抗法,城管執(zhí)法人員在暴力抗法中被動挨打的尷尬局面也可以得到根本解決。(《廣州日報》9月26日) ????從城管到“城管公安”,城管終于如愿以償?shù)耐瓿闪藦某鞘泄芾碚呦虺鞘袌?zhí)法者身份的過渡,正如廣州城管委員會所言“城管執(zhí)法人員在暴力抗法中被動挨打的尷尬局面也 ????然而令人不能理解的是:給城管成為強勢的執(zhí)法者,難道主要是為了解決城管執(zhí)法人員暴力抗法中的尷尬局面而設?進一步說難道主要為城管暴力執(zhí)法提供法律依據(jù)?果然如此的話,城管當然成了打不倒的“小強”,但自此以后包括個體戶在內的許多市民的權利訴求就很容易被城管的話語霸權所壓制;暴力抗法當然可以輕易的被擺平,但合法抗暴的呼聲也可以輕易的“被湮沒”。 ????筆者質疑,這樣的改革到底是為了實現(xiàn)誰的利益?城管執(zhí)法人員可以改善暴力抗法中的被動挨打的尷尬局面,那么市民為何不能改善暴力執(zhí)法中被挨打的尷尬局面呢?“城管公安”為何獨是“大部制”改革的寵兒?從精兵簡政的立場上說,廣州市的大部制改革值得額首稱贊的;然而從利益實現(xiàn)的情況來看,大部制中的“城管公安”卻沒有將市民利益維護放在第一位,這必然讓城管制度改革失去長遠意義,短暫的效率得到的仍然是市民和城管矛盾的長存。 ????無論怎樣“大部制改革”,立足點應放在實現(xiàn)多數(shù)人的利益上;“城管公安”,不是為城管權力放逐增加籌碼和法律強制力,而是要合理利用法律賦予的強制執(zhí)行力來解決城市管理中的問題,切實保護市民的利益問題。透過城管向城管公安中的權力強化過程,筆者以為,“大部制”改革中權力之再分配如何做到為全民的利益所系,已成為“大部制”改革成功與否亟待解決的重要課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