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3年受賄74次!“吃”下150萬 “吐”出222萬 幫港商上調道路收費請客吃飯讓房地產商“埋單” 舉報他人并念出《悔恨詩》 昨日(13日),漢江中級人民法院在仙桃公開開庭審理了黃岡市原市委常委、統(tǒng)戰(zhàn)部長、總工會主席(副廳級)操尚銀受賄案(右圖)。由于操尚銀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等疾病,昨日的庭審一度因其身體不適決定取消,但到了前日,操尚銀身體狀況和精神狀態(tài)又有所好轉。 操尚銀,1952年7月生,湖北麻城人,大學文化。他從麻城縣紅石公社團委書記起步,2002年4月后至2008年,先后任黃岡市副市長、黃岡市委常委、統(tǒng)戰(zhàn)部長、總工會主席。 操尚銀的履歷表上曾有著不少輝煌的記載,他先后獲得過全國勞模等30多項榮譽稱號。 2008年6月18日,他被省紀委“雙規(guī)”,6月24日,退繳了贓款222萬元(222萬元中有部分是借款和自己家庭成員的合法收入)。 省檢察院漢江分院指控:被告人操尚銀在1995年至2008年擔任黃岡市交通局局長、鄂黃長江大橋開發(fā)公司總經(jīng)理、黃岡市副市長、黃岡市委常委、統(tǒng)戰(zhàn)部長、總工會主席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后74次收受或索要他人款物合計人民幣1496735元、港幣5萬元、美金1000元,累計折合人民幣達150余萬元。 操尚銀每次受賄的金額多則幾萬,少則幾千,13年共受賄了74次。 幫港商上調道路收費 檢方指控,1999年12月,香港國力集團公司總裁鄭某,到黃岡籌備合作辦公司事宜。時任黃岡市交通局長的操尚銀在鄭某住宿的賓館房間收受3萬元。次年4月,操尚銀在同一賓館收取鄭某3萬元。2001年1月,鄭某到黃岡辦事,操尚銀在賓館收受鄭某奉上的5萬元。 收錢后,操尚銀利用職務便利,幫助香港國力集團公司取得了“黃上路”(黃州至下巴河之間的318國道)的收費經(jīng)營權,并幫該公司提高“黃上路”車輛過路收費標準,形成有利于港方的收費方案。 2001年4月,省物價局、財政廳、交通廳行文同意調整“黃上路”收費標準后,操尚銀認為自己“有功”,堂而皇之地收取鄭某送上的3萬元。 2002年4月,操尚銀擔任黃岡市副市長后不久,在北京出差期間,在北京鄭某辦公室收受其3萬元。 2003年初,操尚銀到北京出差,和鄭某一起吃飯時,提出為兒子調動工作急需用錢,要鄭某搞些錢去處理關系,向鄭某索要了4萬元。 2003年5月,操尚銀到香港招商引資期間,在香港一酒店收受鄭某2萬元港幣。 一年后,操尚銀再次到香港招商引資,收受鄭某2萬元港幣。 2005年5月份左右,鄭某到黃岡辦事,“順道”送給操尚銀3萬元。 操尚銀先后9次收受或索要鄭某人民幣24萬元、港幣4萬元。 請客吃飯讓房地產商“埋單” 操尚銀不光只要現(xiàn)金,有時候請客吃飯后也讓他人來“埋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