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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雙版納原副州長查克多次受賄 數額超過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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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2009-05-04 14:05:16 新華網綜合 現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據云南網-云南信息報報道,近日,云南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原西雙版納州副州長、云南省農墾集團副總經理查克涉嫌受賄一案,查克被起訴曾在1999年到2008年6月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多次受賄超過400萬元的財物,查克本人對于上述指控表示沒有意見,而被告辯護律師則認為,起訴書中的400萬元并不能全部歸為受賄財物。

????連說三次“我錯了”

????審判持續(xù)了近4個小時,其中大部分時間被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上的15項被告受賄指控證據。起訴書表明,查克曾在1999年到2008年6月任西雙版納州副州長和云南農墾集團副總經理期間,多次受賄、索賄共393.7萬元人民幣、1萬美元、5萬港元和價值2.3萬元的物品。查克表示對于上述指控沒有異議,表示認罪,并稱已經上交了多數受賄財物,其余的愿意變賣家當或者借錢歸還,“希望法庭考慮到我有立功表現,給一個機會?!?/p>

????據了解,查克曾在1997年到2007年任西雙版納州副州長,分管農林水土、環(huán)保、交通等工作,具體負責的項目包括思小高速、小磨高速、景洪電站等多個大型工程。2007年調云南省農墾集團任副總經理,負責旅游土地以及扶貧工作。在任西雙版納州副州長期間曾于2006年4月6日到北京國家社會勞動保障部掛職半年。起訴書上的15項受賄指控,大部分和查克曾負責的領域或者項目有直接關系。

????在法庭上,起訴人每列出一條罪狀,主審法官都會問查克是否有不同意見,查克每次都回答兩個字:“沒有?!逼陂g他還三次說:“我錯了,我真心的認罪。”

????曾多次找借口向“朋友”要錢

????雖然查克對15項受賄指控供認不諱,但是其辯護律師則認為,15項指控中真正符合受賄罪的只有100多萬元。比如,查克在北京掛職期間曾收別人的10萬元,送錢人沒有提出具體要求,所委托事件和查克職務沒有任何聯系,辯護律師認為這些都不完全具備“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福利”等受賄罪的必要條件,所以不應認為是受賄所得。查克表示,其中確實有部分所得是幫朋友協調關系的好處費,查克說,他的這些所得大部分都用于了交際應酬,因為自己辦不下來的事情也要找朋友幫忙。據了解,查克曾多次以買房、出差等借口向“朋友”要錢。

????公訴方則認為,只要是被告利用自己職務產生的制約關系收取錢財為他人謀私利都應該是受賄行為,因為即使被告調任后,這種制約關系仍然存在。另外,謀利意圖或者相關承諾即使沒有實現,受賄罪也成立。

????同時在被告立功行為是否成立上雙方也展開了激烈辯論。被告辯護律師認為,由于被告提供線索,讓至少13名行賄人得到了法律的制裁。公訴方則認為,被告只是如實交代罪行,不能算立功。查克在庭審結束前表情落寞地說:“希望給我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蓖徑Y果法庭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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