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太原市檢察長工作會議通報,去年,檢察機關立查職務犯罪186件215人,其中貪污賄賂案件138件166人、瀆職侵權案48件49人,共挽回經(jīng)濟損失2億余元。
????去年,市檢察機關立查了太原市經(jīng)濟建設投資公司原總經(jīng)理王洪生(正處級)涉嫌貪污400余萬元、受賄276萬、挪用公款1.6億元案;太原市南河灣國家 油脂儲備庫原主任梁新明和總會計師連會平涉嫌濫用職權,造成國家2100余萬 元重大經(jīng)濟損失案等一批職務犯罪大要案。同時,還立查發(fā)生在"三機關一部門"中的職務犯罪案件18件,包括太原市地方稅務局核算中心原主任胡志剛涉嫌貪污29萬、挪用公款480余萬元等職務犯罪案件。
????據(jù)介紹,今年,市檢察機關除在懲治犯罪的工作力度上進一步加強外,還將在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上加大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