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中介組織的迅速發(fā)展和大量行政尋租與商業(yè)賄賂等腐敗借助中介之手來實施,我國社會中介組織腐敗現(xiàn)象正日益嚴重。這是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中介組織的腐敗狀況與治理對策研究》報告中的重要結論。報告將中介組織腐敗的行為歸納為三大類:行賄及幫助行賄、洗錢和參與侵吞國有資產,損害股東和消費者權益。(2月2日《羊城晚報》)
????早在2004年,《瞭望新聞周刊》載文對中介機構淪為腐敗幫兇現(xiàn)象進 行過詳細評介和深入剖析。其中論及中介機構涉腐的六大伎倆:如提供虛假財務鑒證、低估國有資產、提供虛假司法鑒證、土地評估翻云覆雨……等等。如今,社科院報告對中介腐敗現(xiàn)象進行更詳細、更系統(tǒng)的歸納、概括、剖析。不過,對中介腐敗現(xiàn)象的關注和討論,必須抓住問題關鍵,即腐敗鏈條的“源頭”在哪?
????其實,在各種“中介腐敗”現(xiàn)象中,不難發(fā)現(xiàn)權力腐敗的影子,甚至在其中起決定作用的正是權力腐敗。此類權力腐敗包括司法權、行政權、準行政權等等。例如,侵吞國有資產缺不了國資主管部門甚至地方政府的審批、拍板;土地評估也缺不了土地主管機關審批權的配合;各種鑒證腐敗也缺不得公、檢、法等權力機關的“指定”……每一條腐敗鏈條的終端上幾乎都端坐著不同的權力。當中的道理并不深奧:相關部門、人員有決定權,而且制約缺失或運作欠缺公開透明,運用起來幾乎可以隨心所欲。直接或間接賄賂符合經濟人“理性”的選擇,中介的角色也就名副其實地成為腐敗利益鏈條的一個環(huán)節(jié)。
????盡管具體分析起來有諸多因素,但歸根到底權力腐敗是根源。因而,治理中介腐敗最根本的是,要從制度上和具體操作上遏制和約束權力,嚴格劃定權力邊界,權力運作也須透明,并使權力時刻處于有效監(jiān)督之中。只有遏制權力腐敗,才是清除中介腐敗的釜底抽薪之舉。說到底,中介腐敗不過是權力腐敗的“婢女”而已。(作者 柳塘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