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日本《朝日新聞》報道,1月23日日本最高法院向“光華寮”一案的訴訟代理人發(fā)出“具有中國代表權(quán)的政府是哪個”的意見征求信。涉及中國財產(chǎn)歸屬的、被日本司法系統(tǒng)塵封了20年的“光華寮”案,再次引起關(guān)注。
“光華寮”是一棟位于日本京都市的5層公
寓。1950年臺灣駐日代表團用變賣侵華日軍掠奪物資的公款買下該房產(chǎn),作為中國留日學生宿舍。1952年底臺灣“駐日使館”同原房主簽訂買賣合同,并于1961年6月以“中華民國”名義進行了房產(chǎn)登記。但該房產(chǎn)自日本戰(zhàn)敗后一直由愛國華僑和留學生管理和使用。1967年臺灣“駐日大使”陳之邁向京都地方法院起訴,要求愛國華僑退出。由此,這座不起眼的小樓成了牽動大陸、臺灣和日本當局的大麻煩。
1977年9月,日本京都地方法院判決,駁回臺灣方面的起訴,認定由于中日邦交正常化,“光華寮”所有權(quán)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方面于同年10月以“中華民國”名義上訴至大阪高等法院。1982年4月,大阪高等法院裁判,稱臺灣為“被承認的事實上的政府”,決定受理“中華民國”的上訴并將此案退回到京都地方法院重審。
此后的1986年2月,京都地方法院重新審判,沿用了大阪高等法院的主要論據(jù),判定愛國華僑方面敗訴。1987年2月大阪高等法院二審判決,維持原判。華僑方面于1987年3月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訴。中國方面對此強烈抗議,認為此舉意味著日本“承認兩個中國”。鄧小平曾專門就此批評日本的做法,中日首腦會談也曾把“光華寮訴訟案”作為議題。自那時起,日本最高法院事實上給這個案子貼上了封條。
不過最近,案子再也封不住了!冻招侣劇穲蟮勒f,1月23日日本最高法院向“光華寮”一案的訴訟代理人發(fā)出“具有中國代表權(quán)的政府是哪個”的意見征求信。最高法院近期將重新審理臺灣勝訴的二審判決。日本法學專家認為,此案涉及日本司法是否承認“一個中國”的原則問題,因而具有重大的政治意義。
有分析指出,如果日本最高法院判斷承繼中華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遂行此訴訟的話,那么臺灣就不得不將訴訟活動交由大陸處理;如果判決“臺灣不具持續(xù)訴訟活動的正當性”的話,整個審判的基礎(chǔ)將瓦解?磥恚肮馊A寮”案件很快將有一個合理的最終判決出現(xiàn)。(來源:青年參考
特約記者 郭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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