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江路酒店門前占位停車。 曹為鵬 攝
“酒店專用車位”、“銀行專用車位”、“郵局專用車位”、“本單位專用車位”……在島城一些主次道路上,這
種占車位的標志牌比比皆是,自制的牌子一擺,不少公共停車位就成了單位所有。在市區(qū)停車位日趨緊張的情況下,這種強占公共停車位的行為引起市民的強烈不滿。
■現狀:
強占車位太霸道
12月8日中午,梁先生駕車到漳州路辦事,由于附近已經沒有停車位,他看到一家酒樓門口的道路上還有兩個空閑的停車位,就準備把車停在那兒。可是這家酒樓的保安卻死活不肯,還振振有詞地說“這是給客人專門預留的,其他車輛不能停在這兒”,說著還堵在車前要來硬的,梁先生只好將車開走。梁先生已經記不清楚,這是第幾十次被酒店或單位的保安驅趕了,“明明是公共停車位,自己占了還這么蠻橫!真是沒道理!”梁先生氣憤地告訴記者,這種情況太普遍了。
在臺灣路上,林先生將車輛臨時停放在自家小區(qū)外墻處,附近一家酒樓的保安用對講機核實其非用餐車輛后,立即上前阻撓,并執(zhí)意讓林先生將車輛開走,以免妨礙酒店車輛停放,而此處距離該酒樓尚有50多米。林先生非常氣憤表示,政府有關部門設置這些公共停車位,是為了方便大家停車,緩解目前停車難的問題,沒想到卻被這些商家占為己有,作為他們的私家車位,實在是太過分了。
■調查:
私占公共車位很普遍
“專用”標志牌、破椅子、破沙發(fā)、輪胎、塑料模特、鐵架子、礦泉水桶,都成了一些酒店、銀行、公司、娛樂場所、洗浴中心等占用公共停車位的工具。記者近日調查發(fā)現,閩江路、云霄路、燕兒島路、漳州路、廣州路和臺東周邊等區(qū)域,這樣的現象幾乎比比皆是。在一些路段上,司機似乎已經習慣了這樣的場景,見到這些所謂的“專用車位”后立即到他處另覓車位。
12月6日晚,在401醫(yī)院附近的一家酒店門前,酒店保安用泊位標志預占了3個停車泊位,見到民警和記者走來,酒店保安一溜煙將泊位牌收走了,停放的幾輛轎車也迅速開走了。據附近的居民介紹,這條路上不少地段都成了酒店的“自留地”,平時有車停放都被酒店趕走,只有用餐的車輛才能在門前的馬路上停放。當晚,市南交警共拖車10臺,貼單處罰22起,30多輛車的駕駛員被警告。
■酒店:
我的地盤我做主
“我們這里靠近府新大廈,以前不少到附近辦事的人把車子停在門口,卻不進店消費,車子擋了路,開車來的顧客找不到車位停車,對我們的生意很有影響。無奈之下,我們才想出了這樣一個主意!遍}江路西段一酒店負責人解釋說。
香港中路一家飯店的負責人告訴記者,占據停車位一方面是不想讓別的車停在這里影響自家的生意,另一方面是為了給到本店消費的顧客預留,招攬生意!拔业牡乇P我做主”,自家店鋪門前的空地屬于自己,停車位應該自家說了算。記者采訪的一些占用車位的單位負責人都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認為任何人無權干涉。
■市民:
公共車位應為公眾用
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目前我市機動車保有量超過110萬輛,僅去年每年新增小汽車超過8萬輛,市區(qū)停車位與車輛比例為1:3,泊位情況非常緊張。為了解決停車難的問題,交管部門不斷在一些不影響交通的支路上增加公共停車位來滿足市民的需求,然而一些商家卻將“公位私用”,使得“停車難”現象一直難以有效解決。
記者還了解到,目前的公共停車泊位一般由市泊車公司管理,但對于一些酒店門前占用公共停車位的情況,一些泊車收費員也表示無能為力。今年下半年,交警、城管、泊車公司等部門和單位曾多次開會對賓館酒店門前停車位被占問題進行研究。記者了解到,對于某些單位和個人為了方便設置“預留”或“專用”車位的做法,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但按照道路交通法和青島市城市管理條例,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私占公共停車位,有關部門將協(xié)同對該問題進行整頓,但考慮如閩江路等路段的歷史和現實問題,這一問題的根治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各部門談論中,一些專家還表示,造成停車場被占用的根本問題是停車場的管理模式落后,今年實施停車泊位分類收費后,一些停車場因無人收費,使調節(jié)停車流的目的難以達到,要改變目前的現狀,應借鑒其他城市的做法,實行無人值守的“咪表”收費方式,可以幫助清除公共停車泊位被占用的現象。記者
曹為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