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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從“收了還不夠人家說的”想到的

來源:青島新聞網(wǎng)-- 2006-11-30 16:39:41 字號:TT

  時評:從“收了還不夠人家說的”想到的

  深圳商人一時粗心將價值600萬的工藝品箱子落在出租車內(nèi),6個小時后,好心的哥從交通廣播中聽到消息,將原物送還了失主。巨額財物失而復得,失主拿出了2萬元欲酬謝的哥,被的哥拒絕了。青島當?shù)氐挠浾邌柕母纭盀槭裁床灰獌扇f元酬金?”出租車師傅的回答有些出人意料:“沒必要,收了還不夠人家說的?!?/font>

  11月30日,《600萬翡翠丟失,好心的哥完璧歸趙》的新聞登上了青島各大報社的頭版。成千上萬的讀者在對這樁好人好事稱贊和欣慰的同時,出租車司機耐人尋味的“沒必要,收了還不夠人家說的”同樣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為大眾媒體的受眾,遇到“重金失而復得,失主要重謝好心人”時,我們早已習慣了揀錢的人說出“不用客氣,這是我應該做的”。然而當憨厚的司機師傅實實在在地表達了自己不要酬謝的“真實原因”時,大眾一時難以接受了。

  讓我們來解析的哥的這句話。“收了還不夠人家說的”,即“如果收了就會被人家議論,就會遭到‘聲討’,就會承受壓力,就會永無寧日?!钡母绲膿牡降资遣皇嵌嘤嗟哪??網(wǎng)上的眾多評論讓筆者似乎找到了答案?!叭思宜緳C想拿,但2萬塊啊,唾沫星子就淹死人了”,“拾金不昧啊,還要什么錢”,“想表揚就別拿,拿了就賺不到好”...有的網(wǎng)友更是別出心裁的給出建議,“媒體只報道把錢歸還的事就行了,給報酬的事應該保密,這是隱私。當著媒體的面,誰敢拿酬金!”

  “當著媒體的面,誰敢拿酬金”。的確,設想一下,倘若媒體中出現(xiàn)了“好心的哥歸還巨款,收下失主2萬元酬金”這樣的報道,世俗的眼光可能會認為是哪個記者的“酒后行為”。

  針對“拾金”要不要“受賞”,長期以來都是人們爭論的話題。即將在2007年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提請審議的《物權法》草案中,“所有權人、遺失人等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有關部門支付遺失物的保管費等必要費用”雖然讓“拾金受賞”有了法律上的支持,但從目前坊間的態(tài)度可以明確感覺到,“拾金受賞”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nèi)還難以被接受,“拾金不昧,分文報酬不收”的‘高大全’仍然是時下血統(tǒng)最純正的“揀錢偶像”。

  一位網(wǎng)友的留言讓筆者比較認同,“建議這位司機師傅別太把別人的議論當回事,一門心思好好開自己的車,‘揀錢’這事就讓它過去吧?!?青島新聞網(wǎng)記者 龐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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