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在線消息(劉暉 先德
高飛)戀愛不成,一怒之下將對方強奸并非法拘禁兩天。近日,萊陽法院以強奸罪、非法拘禁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6年。
2005年3月,董某與位某通過萊陽廣播電臺“情緣天空”欄目相識并確定戀愛關(guān)系。同年11月,位某以雙方性格不合為由提出分手,并
將董某為其花費的900余元及一部小靈通付清。今年2月18日15時許,董某以解決戀愛期間花費問題為由,將位某約出后帶至其在西關(guān)村租房處,再次威脅其恢復(fù)關(guān)系遭到拒絕,遂于當(dāng)晚將位某強奸。
19日上午7時許,位某趁董某外出買飯之機逃至其嫂子開的理發(fā)店內(nèi)。1小時后被董某找到,再次強行帶至其租房處看管。20日上午10時許,位某家人得知女兒在董某租房處,遂通過電話要求與女兒見面,位某假意向董某承諾見到家人后再回租房處,才得以脫身。事后,董某見位某沒有按時回來,于21日、22日先后兩次持刀至位某家中鬧事。位某及家人這才報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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