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怡華
鄧香妹、張怡華
母女
鄧香妹、張怡華母女
辜振甫
已故前;鶗麻L辜振甫私生女案18日下午宣判,自稱與辜老有婚外情并生下私生女的鄧香妹被重判入獄五年,而自認是辜老私生女的張怡華則被判刑兩年半。
辜振甫么子、臺泥董事長辜成允18日下午發(fā)表聲明表示,攸關父親清白的夢魘終于告一段落。聲明中表示判決結果終能厘清鄧香妹、張怡華恐嚇取財不法行為的真相,辜家14年來遭到恐嚇,隨時擔心父親名譽受損的夢魘也終能告一段落。
辜成允也在聲明中表達辜家感謝社會大眾的關心。
DNA鑒定
張怡華非辜家骨肉
65歲的鄧香妹,曾與辜老有過一段情,因生活陷入困境,1992年向辜老請求給付生活費300萬。后來不時寫信向辜家或其親信,表明若不滿足兩人需求將公開“私生女事件”,辜家為維護辜老聲譽,先后給付1億多元及兩間房屋。辜老去年一月過世后,鄧香妹母女仍繼續(xù)索財,辜家認無法縱容,控訴鄧、張母女恐嚇取財。
鄧香妹母女不服,要求鑒定DNA。
2005年11月,臺灣“士林地檢署”根據(jù)DNA鑒定,確認自稱辜振甫非婚生女的張怡華非辜家骨肉,11月2日起訴鄧香妹、張怡華母女;“檢方”認為,鄧張母女1994年起,即以“若不給錢,就將私生女一事公諸社會”等理由,恐嚇辜家給付財物供母女花費,10年來恐嚇及詐欺的票據(jù)及現(xiàn)金逾1.08億元(新臺幣,下同)。
鄧香妹要求開棺
但是,鄧香妹不相信鑒定結果,要求開棺采取辜振甫的DNA檢體,送“調(diào)查局”重新鑒定。后來再次交叉比對鄧、張母女、辜老遺留兩家醫(yī)院病理切片及辜老四名子女的DNA檢體等方式,鑒定證實張怡華并非辜老所生,檢方之前也依此起訴鄧、張母女,并以她們的手段可議,依恐嚇取財罪嫌具體求處鄧五年以上、張三年以上的徒刑。
當庭下跪
想以認罪求取緩刑
2006年9月18日晚,全案在“法庭”辯論終結時發(fā)生大逆轉,鄧香妹首度松口坦承其女張怡華的出生與辜老無關,甚至當庭多次下跪,想以認罪協(xié)商方式求取緩刑機會。
女兒張怡華則表示,辜家給她的錢,她愿意歸還,希望法官判她無罪或給予緩刑,并委托律師請求認罪協(xié)商。張怡華當天在庭上也差點跟著媽媽下跪。
據(jù)悉,當天庭訊原本一如過去沉悶冗長,晚間突然出現(xiàn)鄧、張母女露骨自白并認罪的場景,旁聽席上的人都嚇一跳。
辜家律師宋耀明表示,辜家打官司不是要錢,而是為維護辜老名譽,也為導正社會風氣,勿使不法之徒誤信“名人八卦“可作為恐嚇取財工具,但鄧香妹母女仍執(zhí)意傷害辜家,如今等到最后一次開庭才說要認罪,他感受不到誠意,因為鄧香妹母女應是擔心坐牢才認罪。
由于鄧婦的說詞反復不定且應答情形瀕于精神妄亂,“合議庭”無法確定她的真意,故當天仍訂出本案于10月18日宣判。
再次翻供
質疑DNA鑒定不實
2006年9月28日,“士林地院”再開辯論庭,不料鄧香妹卻又大翻供,不僅推翻先前的自白、否認向辜家詐欺、恐嚇取財,也質疑法醫(yī)研究所的DNA鑒定報告不實,全案再度出現(xiàn)一次戲劇性轉變。
當“法官”拿出鄧香妹律師所寫的認罪書狀,問鄧香妹是否有意認罪時,鄧香妹表示自己沒看過這份東西,也沒有犯罪,讓律師當庭傻眼。
由于鄧香妹不愿意認罪,“法院”繼續(xù)進行言詞辯論程序,也決定在10月18號的下午作出一審宣判。
人物
卷入騙局
張怡華:太相信母親
鄧香妹當庭大翻供,多年來深信自己是辜老骨肉的張怡華仍數(shù)度崩潰痛哭道:“誰叫我一心想認爸爸,又太相信媽媽!”
張怡華說,聽到母親當庭翻供從小母親一直灌輸,強調(diào)自己是辜老女兒的認知徹底崩解,完全不能相信母親會將自己帶進一個這么大的騙局,往后更要面對無數(shù)的臭名。
“一個人在身邊沒有任何人的狀況下,我只能相信她(指其母鄧女)。”張怡華表示,雖然三歲喪父但母親從小就把自己照顧得很好,連帶使得自己相當單純;即使長大結婚,因朋友不多,丈夫領隊工作經(jīng)常出國小孩又要上學,母女倆仍常相聚,對母親的話自然是深信不疑。
她流著眼淚強調(diào),自己身邊的丈夫、好友都很清楚,多年來缺乏父愛的她,有多么期望能與辜老相認,絕對不是為了錢才緊咬辜老不放。
母親當庭翻供,張怡華自承事后,曾歇斯底里地向母親哭喊:“早就應該拿掉,為何要把我生下來?”但看到鄧香妹亦是情緒全然崩潰,直嚷著想去死,張怡華不禁說“媽媽從小獨力撫養(yǎng)我,就當是我欠她的債吧!”
如今證明自己與辜老并非父女,張怡華說,回想過去辜老如此照顧她們母女,深深覺得辜老真的是個好人。面對辜家堅持追討過去不當所得,她表示,母親年事已高,自己也還有家庭要養(yǎng)希望能得到辜家的原諒,既往不究不要讓她們?nèi)プ巍?
新聞回放
辜振甫婚外情疑云
1993年“汪辜會談”后,鄧香妹首次在臺泥求見辜振甫,向臺泥前副總莊惠鼎細述與辜老交往過程,要求照顧其生活。但辜老回說“不記得有這回事”。據(jù)辜成允稱,因想讓父親全心投入兩岸事務不致分心和有后顧之憂,故允給予鄧金錢。
1994年,鄧香妹首次聲稱張怡華是辜老骨肉,當時張已28歲。辜老每月付給鄧生活費。此后鄧多次通知辜老下屬及家人,稱如不付錢將對外公布張是辜私生女。
2000年起,辜每月付鄧205000(新臺幣,下同)生活費,此后并透過長子辜啟允共予鄧母女6000萬房產(chǎn)及現(xiàn)金。
2004年3月,辜老病重期間,鄧給辜下屬寄出恐嚇信,要求在辜老去世前“想辦法解決”,否則就用其它方法,“如果造成對辜董事長、他太太及子女的傷害,不要怪我”。鄧要求讓女兒認祖歸宗,并要求1.2億元。辜家召開家庭會議,最終由辜老裁示給付。
2005年1月3日,辜老去世,3月,鄧母女再施要挾索要2億,但辜家決定不再給予鄧金錢。
2005年5月18日,辜家約鄧母女在雙方律師在場下談判,辜家質疑張怡華不是辜老親生,要求驗DNA。鄧母女提出各種要求,雙方談判多時未能達成協(xié)議,張怡華也曾在答應驗DNA后爽約。
2005年8月25日,鄧香妹與張怡華終于應檢察官要求,完成口腔舌下黏膜的DNA取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