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石家莊2月18日電(記者張洪河 李亞彪
于力)曾引起中央領(lǐng)導高度重視、在河北省影響很大、被稱為“河北打黑第一案”的蠡縣王兵等涉黑案件,黑社會頭目王兵、骨干成員張彥慶等一審被判處死刑不服上訴,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發(fā)回重審的裁定,2月18日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作出判決,王兵、張彥慶再次
被判處死刑,另有劉福周等8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蠡縣黑社會團伙頭目王兵一度組織、領(lǐng)導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歹,社會危害極大。王兵為達到壟斷托運市場的目的,授意劉福周、張彥慶向競爭對手劉樹文下手。1998年2月10日晚,經(jīng)劉福周指認,張彥慶用小口徑步槍向劉樹文連開三槍,擊中其腹部,致重傷,八級傷殘。王兵為報復蠡縣公安局留史分局局長張春輝,把6公斤硝銨炸藥、20多枚雷管和一些導火索交給被告人王紀元,并指使其在1999年5月31日晚竄至張春輝家實施了爆炸,致使張春輝及四周鄰居的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1人輕微傷。此外,王兵為了霸占市場、壟斷托運行業(yè),還指使手下分別兩次持槍傷人,致2人重傷,1人輕微傷。
2002年6月21日,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領(lǐng)導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強迫交易罪、妨害公務罪等罪名,終審判處王兵有期徒刑19年。之后,因余漏的故意殺人罪(未遂)、爆炸罪等罪行被發(fā)現(xiàn),2004年6月1日,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jù)王兵等人的犯罪事實、情節(jié),作出一審判決,王兵、張彥慶被判處死刑,劉福周被判處無期徒刑。
王兵、 張彥慶、劉福周等被告人不服一審判決,均提出上訴。
。玻埃埃的辏对拢保度,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撤銷原判、發(fā)回重審的裁定。2006年2月18日,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作出判決,維持對被告人王兵犯故意殺人罪(未遂)、爆炸罪、故意傷害罪等的死刑判決。維持對被告人張彥慶犯故意殺人罪(未遂)、非法侵入住宅罪等的死刑判決。被告人劉福周犯故意殺人罪(未遂)、參加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等決定執(zhí)行無期徒刑。另有7人分別被判處18年至3年有期徒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