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邊……靠邊!前面的出租車閃開……站。 本療糸W爍,警笛長鳴。這不是緝捕嫌犯的警察在駕車追擊,而是禮賓車隊開道警車上的警察在大呼小叫,要求過往車輛行人避讓,這種不和諧的畫面受到了重慶市政協委員的批評。他們建議開道警車執(zhí)行公務時,要提倡文明用語、規(guī)范用語,如“請讓道!謝謝合作
!”“請靠邊停停!謝謝!”(1月21日《新京報》) 警車開道時為何顯得十分“霸道”?表面上看是出于執(zhí)行特殊公務的工作需要,但說到底,實際上還是行政權力的濫用,是對“權力源于人民、權力服務人民”公共精神的扭曲表現。 我們不可否認,因為執(zhí)行一些特殊公務,使用警車開道是必要的。但在開道過程中,如何行使這種先行權卻是一個值得謹慎考慮的問題,因為公權力的使用要注意行為的后果和影響。對于行人來說,警車開道是對警風警容的一種展示,也是對公權力如何正確合理使用的一種檢驗。用擴音器喊著“靠邊……靠邊!閃開……”,如果駕警車開道的警察當時也是一個普通的路人在行路,遇到這種情況他會是什么反應呢?我們可想而知,市民心里對此“極其反感”,開道警車“招來白眼和罵聲”也就不足為怪了。 公安機關去年開展的大接訪活動,給我們樹立了公安機關的良好作風,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警民關系。與此同時,警車開道是否也該注意一下細節(jié)問題了?張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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