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邕寧區(qū)杜某為給自己及私生子能落戶南寧,便想出嫁給一位77歲老者來達到目的的餿主意。不過,杜某僅與新郎官住了5天便分居。新郎官將其告上了法庭。
近日,邕寧區(qū)人民法院對這起離奇的離婚案件作出判決,準予這對“新人”離婚。
今年29歲的杜某,一直想改變農(nóng)民身份,并向往城市的生活
,但僅有小學文化的她未能在南寧落戶。由于其它原因,近年她與別人生下一個私生子,孩子落戶問題更令她頭痛。
于是,杜某想出通過嫁給南寧市區(qū)居民來解決這些難題。后來,經(jīng)別人介紹,杜某與現(xiàn)年77歲的藍某相識,杜某還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藍某。
藍某身為某行業(yè)的專家并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而且年齡也比杜某大很多,在外人的眼里他們實在不相配。剛開始,藍某對這門婚事并不“感冒”。但是,杜某卻像抓到救命稻草一樣不愿讓機會從身邊溜走,便經(jīng)常在藍某的耳邊“吹風打氣”,并承諾日后可以好好照顧藍某。藍某聽到杜某的甜言蜜語后,考慮到自己年老體弱多病,身邊的確需要一個人照料自己。
經(jīng)“討價還價”,雙方約定,杜某要先到藍某家做保姆待“考核”,如果“考核”過關,雙方又碰撞出“火花”,那么兩人再去登記結婚。但是,杜某為了把自己與私生子的戶口落戶到南寧市,并讓她的私生子早日繼承藍某的財產(chǎn),便多次催促藍去民政部門登記結婚。藍某覺得杜某在做保姆期間,的確表現(xiàn)得不錯,于是雙方在利益驅動下,便草率登記結婚。但是,婚后雙方存在的缺點便暴露出來了。他倆在年齡和性格上差距懸殊,加上文化素質的差距,這一對忘年夫妻根本無法和睦相處。新婚之后,這對新人僅共同生活了5天,杜某便離開藍某的家到別處居住。此后,藍某要求與杜某離婚,但杜某不同意。
于是,藍某起訴到法院,請求判決離婚。經(jīng)審理,法院認為藍某與杜某結婚動機不純,雙方在毫無婚姻感情基礎的情況下草率結婚,加上雙方性格、文化差異大,年齡差距懸殊,婚后杜某存在離開藍某家的生活行為,也說明雙方的婚姻關系無繼續(xù)維持的必要性。邕寧區(qū)人民法院遂作出準予離婚的判決。(記者陳志高
通訊員 李景強 馬志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