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四平路的張女士咨詢:日前她接到開發(fā)商通知后辦理房產(chǎn)證,然而在辦理產(chǎn)權證代收各項辦證稅費時,要求她交納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36元的測繪費用。就此,她想知道房屋辦證時產(chǎn)權申請人是否需要交納房屋面積測繪費用,希望知情人士通過樓宇熱線(88258599)轉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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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自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明確指出商品房廣告及宣傳資料的法律效力后,開發(fā)商利用廣告、樓書等形式進行樓盤宣傳時開始“謹慎”起來,有的售樓廣告上注明了廣告圖文“以政府最后批文為準”、“保留最終解釋權”等字樣。許多購房者不禁想問,宣傳中有了這樣的說法,開發(fā)商是否就可以對日后出現(xiàn)的違約行為免責了呢?
近日,購房者袁先生(化名)向本報樓宇熱線(88258599、82075047)反映,他原本打算購買香港中路上頤和國際的商品房,結果在仔細查看了該項目的售樓宣傳后,發(fā)現(xiàn)開發(fā)商說明宣傳的內(nèi)容要“以最后批文為準”。
袁先生心想,如果開發(fā)商未按售樓宣傳的承諾交房,將來與開發(fā)商打起官司時或許會成為糾紛焦點。俗話說,惹不起,難道還躲不起嗎?袁先生因此放棄了這次購房念頭。
售樓宣傳很誘人
袁先生稱,他打算在市區(qū)購買一套寫字間辦公用,經(jīng)過朋友一番介紹,對香港路旁的頤和國際產(chǎn)生了興趣。在該項目售樓處,售樓人員熱情接待了他。他從售樓人員的介紹和樓盤資料中了解到,該項目定位似乎很高:挑高近13米的大堂,2000余平方米的業(yè)主會所,以及獲得獎項的景觀等。袁先生認為,這一切都符合他創(chuàng)建公司的形象要求,在這樣環(huán)境里辦公肯定很“氣派”。于是,袁先生決定在此買房創(chuàng)辦公司。
細小字體有“說法”
由于資金方面的原因,袁先生的買房計劃一再遲延。前不久,他在查看該項目的售樓宣傳時,一旁的妻子提醒他是否注意了該宣傳上的一行小字,“以上文字及圖片以最后批文為準”。由于這行文字字體極小,且處于宣傳資料不明顯的位置,先前袁先生一直沒在意。
袁先生稱,售樓宣傳介紹該項目非常詳細,開發(fā)商卻在售樓宣傳上標注類似文字,如果將來未能按售樓宣傳的承諾交房,開發(fā)商就可能拿“批文”、“保留最終解釋權”來免除應該承擔的相關責任。隨后,袁先生認為頤和國際的做法難讓人放心,于是放棄了購買該項目的打算。
特殊說明留隱患?
目前,購房者在購買期房時,有關項目的信息很大程度上來源于開發(fā)商提供的售樓宣傳資料。然而,有些項目卻在售樓宣傳作出特別說明,如頤和國際的“以上文字及圖片均以最后批文為準”、澤潤金融廣場的“開發(fā)商保留最終解釋權”等,讓人似乎難以吃下“定心丸”。
那么,開發(fā)商在售樓宣傳上作出的這些特別說明,究竟能否免除責任?遇到類似問題時,購房者應當如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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