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1月7日訊(記者張敏)國資委主任李榮融今天在中央企業(yè)不良資產責任認定和處理工作經驗交流會上表示,要堅持違規(guī)必究、過錯必追的原則,對每筆資產損失都要弄清事實,查明原因,認定責任。國資委正在組織力量研究制定《中央企業(yè)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度》。
2004年,中央企業(yè)清產核資清出各類資產
損失3521.2億元。目前,部分企業(yè)不良資產管理工作存在著思想不到位、責任不明確、工作不規(guī)范、部分企業(yè)責任認定和責任追究工作還沒開展等四大問題。
李榮融強調,要認真落實資產損失責任,對每筆資產損失都要弄清事實,查明原因,認定責任。對因違法違紀以及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職責等過錯行為造成的資產損失,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基礎上做好責任認定工作,并確定責任人應當承擔的責任。
李榮融說,要堅持違規(guī)必究、過錯必追的原則,對責任人進行追究和相應處罰,建立起不良資產管理的約束機制。對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造成資產損失涉嫌犯罪的責任人要按規(guī)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于未履行職責和未正確履行職責等過錯行為造成資產損失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有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要建立懲防結合的工作機制。
此外,重視企業(yè)風險防范,并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也是李榮融此次強調預防和減少不良資產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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