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合肥10月24日電(記者李柯勇 周立民)張洪鈞,安徽省阜陽市物價局原局長。他向記者訴說了因調(diào)查并制止教育亂收費遭到阻撓,價格檢查權被上收,公用經(jīng)費被停撥,不堪忍受巨大壓力而辭職的情況。
事件真相如何?記者前往阜陽進行了調(diào)查。
張洪鈞:“制止教育亂收費反遭指責”
此事源起于一個教育收費項目。2002年以來,安徽在全省建設中小學多媒體網(wǎng)絡電腦教室,基本模式是企業(yè)帶資建設、學校按期對學生收費還貸。阜陽148所學校參與其中。省教育廳、物價局限定,每名學生每學期最多收50元,累計收費不得超過6個學期。
去年底,阜陽市物價局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有的學校已收回投資,卻還在向學生收費,如界首市5所學校就超收140萬余元。今年初,物價局發(fā)出通知,要求22所已超收學校停止收費,另外35所降低收費標準。
已辭職在家的張洪鈞接受采訪時說,物價局制止教育亂收費不僅沒得到支持、理解,反而招來一系列的指責。市教育局以部分學校校長、教師要上訪為由,要求市政府出面干預。
隨后,市政府指定教育局、物價局、財政局、法制辦組成聯(lián)合調(diào)查組,對此事重新調(diào)查核實。“聯(lián)合調(diào)查組3月下旬成立,半年了,還沒有形成一份正式報告!睆埡殁x9月告訴記者,“聯(lián)合調(diào)查其實是個‘潛規(guī)則’,他指個兔子讓你追,并不是真要這只兔子,而是想把你支走,把事拖過去!
4月初,張洪鈞向市領導提出辭職,理由是“外部工作環(huán)境惡劣”。市領導雖多次勸留,他還是在物價局全體職工大會上表達了這一想法。“不久又發(fā)生了兩件怪事!彼f,正是這兩件事導致了他的辭職--
一是市領導上收了物價局的價格檢查權,要求“今后物價局開展任何檢查,都必須先報市政府批準”!白詈笈糜行┦潞芑闹嚕彼f,“連有人舉報某電話亭多收一塊錢這樣雞毛蒜皮的小事,都必須事先書面報告市領導才能去檢查。這種狀況一直持續(xù)到7月我離開物價局!
二是省物價局補助市物價局的30萬元經(jīng)費被財政部門長期扣留。半年里,市物價局向上打了6次報告,最后只得到一個巴掌大的紙條:“由于市直財力緊張,此項經(jīng)費暫緩解決!钡7月上旬,物價局財務賬戶僅剩下0.21元。經(jīng)費嚴重短缺,物價局連正常辦公都難以維持。因連續(xù)欠繳水電費,上半年多次被停水停電;電信局甚至送來了“訴前通知”。
“一停電,有的同志只好把電腦搬到家里去加班!睆埡殁x說,“我從窗口看見他們提著水瓶,到街上去買水喝,心里非常難受。那時我就下了決心,要徹底離開這里!
市政府:“物價局打亂了全盤收費計劃”
為核查這些事實,記者與阜陽市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了廣泛接觸。分管教育的副市長杜長平說,物價局的做法打亂了全盤收費計劃。全省這個項目都是按50元收費的,而市物價局卻讓有的學校收40元,有的30元,還有收5元的,標準不一,不便執(zhí)行。物價局擅自調(diào)整收費標準,造成一批學校欠款,不能正常運轉,不能按期完成還款任務。
記者拿到了安徽省教育廳、物價局對這一項目的聯(lián)合發(fā)文,其中明確,50元是最高限額。市物價局行費科科長劉桂雪說:“各學?梢砸虻刂埔。如果少收一些也能收夠,為什么還讓學生交冤枉錢?”
劉桂雪解釋,之所以降低部分學校的收費標準,主要分兩種情況:一是有的學校還貸只差一個尾數(shù),按現(xiàn)有學生人數(shù)測算,如仍按每生50元的標準收費,也將超收。二是3個國家級貧困縣的部分學校,去年作為省里的試點,在信息技術教育方面重復收費,每個學生每學期要交近百元,負擔太重了。今年省里也作出了規(guī)定,兩項合一,不得重復收費。
教育方面提出異議后,物價局對各學校多媒體項目進行了復核,結果發(fā)現(xiàn)了五花八門的怪現(xiàn)象:有的學校當初為了爭取項目,虛報了學生人數(shù),有的甚至虛報了近一倍,結果造成難以收回投資;有的學校則少報了學生人數(shù),目的是想被批準多收幾個學期的錢;按規(guī)定,學校必須保證學生每周兩課時上機,否則不得收費,各學校實際很少做到,設備閑置;學校截留資金的現(xiàn)象相當普遍,截至去年底,阜陽7縣市區(qū)共計650多萬元應上繳資金沉淀在學校,有的學校甚至將收來的錢違規(guī)花掉了。
阜陽市教育亂收費情況究竟如何?接受采訪時,杜長平稱,近幾年來,市政府高度重視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取得了明顯成績,受到省教育廳肯定。
市物價局去年底給市政府的一份報告卻顯示,去年該市一次涉農(nóng)價格和收費檢查,僅32個單位就查出違法違規(guī)金額1150.28萬元,其中教育系統(tǒng)1004.74萬元,占總額的87.35%;在去年教育收費專項檢查中,檢查教育業(yè)務主管部門8個、中學9所、鄉(xiāng)鎮(zhèn)教辦室16個,查出違法違規(guī)金額1000多萬元。
高中擇校費標準是否“越權”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睆埡殁x說,不合理的高中擇校費標準至今仍在阜陽執(zhí)行,是當?shù)亟逃齺y收費的另一表現(xiàn)。2003年11月,市政府以常務會議紀要形式,確定了當年該市高中擇校費標準:省示范高中每生每學期收2300元,市示范高中1600元,一般高中800元,“實行擇校費和學費兩費合一收取”“不再收取學費”。
張洪鈞認為,國務院辦公廳2003年6月曾明文規(guī)定,高中擇校費標準由省級人民政府制定。阜陽市自定標準,屬于“越權”。
對此,市教育局長耿玲說,安徽省2003年已下文,將高中“借讀費”標準制定權下放給各地市,因此阜陽有權自定高中“擇校費”標準。
記者向安徽省物價局核實時,省物價局收費管理處副處長程象畢卻說,省里從未將“擇校費”標準制定權下放。
“擇校費”和“借讀費”相等嗎?耿玲接受采訪時曾承認兩者不同,最大的差別是擇校生在本校有學籍,而借讀生沒有。記者又向教育部基礎司高中處咨詢,得到明確答復:兩者含義完全不同。
記者后來了解到,在國家明確擇校費制定權限以前,2002年阜陽市物價局、財政局、教育局曾聯(lián)合下文,制定過一個本地高中擇校費標準,但收費較低,省重點、市重點、一般高中分別只有1450元、900元、500元。
那么2003年的新標準是怎么來的呢?張洪鈞說,安徽省高中的學雜費是省重點850元、市重點700元、一般高中300元,與2002年的擇校費相加,恰好等于2003年出臺的新標準!耙簿褪钦f,2003年那個會議紀要雖然表面上說‘實行擇校費和學費兩費合一收取’‘不再收取學費’,但暗地里,學費已經(jīng)加進了擇校費。”
張洪鈞辭職是何原因
6月24日,市委通知張洪鈞,決定調(diào)他到市供銷社當主任。張洪鈞再次提出辭職,但沒有被接受。7月22日市里宣布他到供銷社任職。就任新崗位的第二個工作日,他正式向市委遞交辭職申請,并獲批準。
對張洪鈞辭職,當?shù)赜胁煌f法。有的認為張洪鈞是不想去供銷社那個“爛攤子”才辭職的,有的認為是張“性格有缺陷”,還有人認為張辭職的確與教育收費調(diào)查有關……
現(xiàn)年46歲的張洪鈞說:“誰不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不到萬不得已,誰會辭職呢?”
盡管對此說法不一,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在教育收費問題上,物價、教育部門曾出現(xiàn)過嚴重分歧。究竟哪一種做法符合黨和政府政策規(guī)定?值得人們深入思索。
據(jù)了解,1998年張洪鈞曾被評為首屆“安徽優(yōu)秀青年衛(wèi)士”。四年前,他曾是阜陽城內(nèi)除團系統(tǒng)外最年輕的正處級干部。去年,他在物價局開展的機構改革得到市委組織部、人事局的肯定。今年初,他主持的市物價局保持共產(chǎn)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還受到省委督導組、調(diào)研組的表揚,全市80多個單位前來學習經(jīng)驗。
責任編輯:林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