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北京10月22日電 盡管對公司法修訂草案有關“一人公司”的規(guī)定有不同看法,但修改后的草案依然保留了一個自然人可以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條款。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反復研究認為,根據(jù)我國的實際情況,并研究借鑒國外的通行做法,應當允許一個 自然人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將其納入公司法的調整范圍。草案關于一人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必須經(jīng)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反復研究認為,根據(jù)我國的實際情況,并研究借鑒國外的通行做法,應當允許一個
頁面功能 【大 中 小字】【 】【打印】【關閉】
更多
版式檢索
舊報全文檢索
專題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