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小姐反映,她在李村某婚紗館預約10月8日早晨化妝,并交定金100元整。可8日早,她按照定單約定時間準時到達該婚紗館,但該婚紗館關門未營業(yè),經(jīng)過多方打電話也聯(lián)系不上。她不得不到其他婚紗館化妝,不但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傷害,還耽誤了婚禮的正常進程。 濱河路工商 所經(jīng)過調(diào)查,對雙方進行了調(diào)解,該婚紗館返還李小姐定金100元,并賠償精神損失200元。(格寧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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