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上海某媒體報道說“赴美留學沒有獲得獎學金同樣可以獲得簽證”,被網站轉載后引發(fā)無數(shù)評論。然而,記者就此分別向美國駐華大使館和駐上海總領事館求證時被告知,這是一篇不負責任的誤導性新聞報道,該文章中的信息不是來源于美國駐上?傤I事館,這些信息不僅不準確,而且也不具有權威性。美國駐上海總領事館
希望本報予以澄清。
該報道援引美國駐滬總領事館簽證官的話說,在申請簽證的資金問題上,無論是獲得全獎還是半獎或者自費,今后全部一視同仁。另外援引“美國駐滬總領事館信息咨詢中心主任李維平”的話解釋說,這一規(guī)定出臺的原因是鑒于已出國留學的中國學生的情況,現(xiàn)在包括美國在內的諸多國家普遍認為中國學生有了自費留學的經濟實力。
然而,美國駐上海總領事館新聞處官員告訴本報記者,事實上,美國并沒有改變有關學生簽證的相關政策。所有學生簽證的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有足夠能力支付他們在美國的學習和生活。這種證明可以是全額或部分獎學金抑或是來自家庭的經濟擔保。一名學生是否獲得獎學金目前不是、也從來沒有作為有資格獲得美國學生簽證的一個決定因素。
另外,美國駐上?傤I事館強調,新聞報道中提及的李維平先生不是美國領事館的雇員。他是一名個體商人,同該館沒有任何官方聯(lián)系。只有美國駐華大使館和各美國總領事館在美國簽證政策發(fā)布上具有權威性。
美國駐華使館新聞處官員也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第一,美國沒有任何簽證政策方面的改變;第二,李維平和駐上?傤I事館沒有關系;第三,這個報道“不準確”。
據(jù)了解,簽證官主要考慮三個問題,一是你是否真心想去美國讀書;二是是否有錢付學費,有的學生有全額獎學金,但也有很多學生是自費(全部自費或部分自費),簽證官需要確認你所聲稱的這筆錢是否真能為你所用;第三是你去美國的目的僅僅是去上學還是去工作,如果簽證官向某人發(fā)放學生簽證,此人就必須使簽證官相信他在完成學業(yè)后“打算”回國,而且沒有撒謊。
本報北京9月15日電 作者:本報記者 王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