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旨在緩解貧富差距本次修正案草案只有兩處改動:將個稅起征點從月收入800元提高到1500元;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報納稅。權威人士指出,這“一松一緊”兩處修改旨在緩解目前的貧富差距。 統(tǒng)計數(shù)字顯示,工薪階層是目前中國個人所得稅的主要納稅群體。2004年中國個人所得
稅收入1700億元,其中65%來源于工薪階層,這與個人所得稅促進社會公平、調節(jié)貧富差距的初衷相違背。 草案將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由目前的800元每月提高到1500元每月,高于城鎮(zhèn)職工的人均負擔消費支出水平,使中低工薪收入者不繳個人所得稅或者稅負較輕。 史耀威透露,如果按2004年稅收水平計算,將個稅起征點從800元提高到1500元如果正式實施,“意味著國家一年稅收收入將減少200多億元”。 權威專家介紹,此次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只屬微調,今后將逐步實現(xiàn)全員全額自行申報納稅、實施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征稅模式,從而更合理地分配社會財富,構建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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