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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出租車駕駛員已領到了新舊運價對照表。臧磊攝 |
出租車今起實行新運價超過3公里,
打的要另付1公里價差
晚報今日訊
今天,我市出租汽車實行新運價首日。從零時起,乘客乘出租車時,就需要對照新的運價對照表付車費了。今晨5時30分,記者乘上一輛出租車。司機稱,還沒有拿到運價調整對照表,所以在最后收取車費時,暫時只好按計價器收取。估計需要等到公司發(fā)下新的運價對照表以后才能向乘客收取車費差額。
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由于我市八千余輛出租車的計價器尚未開始調整,目前,尚未調整的出租車計價器顯示的仍然是調整前的金額,乘客乘車時還需要按照運價調整對照表“另付”差額,但差額最多只有一元至兩元,而起步公里數(shù)內的車價未變。
從今天起,市運管部門已開始著手對一些大型出租汽車公司的車輛計價器進行調整,預計本次運價調整過渡期大約在70天左右。
在計價器未全部調整前,我市出租車將采取“打表計程、人工計費”和“按表計費”并行的方式運行,即對計價器尚未進行安裝調試的車輛,經(jīng)營者按計價器上顯示金額對照交通、價格主管部門發(fā)放的“運價政策調整對照表”收費,除付給乘客打印發(fā)票外,余額部分付給乘客專用定額發(fā)票;定額發(fā)票由市地稅局印制,面額分別為1元和2元。對計價器已安裝調試完畢的車輛,經(jīng)營者按計價器顯示金額收費,并付給乘客打印發(fā)票;為便于識別和監(jiān)督,計價器已安裝調試完畢的車輛在車內貼有“計價器已調試”標簽,不得使用對照表和定額發(fā)票。
另據(jù)了解,由于一些乘客對出租車運價調整尚不熟悉,今晨有的乘客與車主之間產(chǎn)生了小誤會,造成了“小磨擦”。對于運價調整給乘客帶來的不便,主管部門請廣大乘客給予諒解。(記者張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