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盡管年近七旬的被告人汪某當庭矢口否認自己奸淫幼女的事實,但在高科技DNA技術(shù)的確認下,汪某終究難逃正義的審判,近日被六安市裕安區(qū)人民法院當庭判處有期徒刑15年。
2003年11月,家住六安市平橋鄉(xiāng)的13歲女童阿晶(化名)無意間告訴自己的母親說,她已好幾個月沒來月經(jīng)了。阿晶的母親便帶她到
醫(yī)院檢查,結(jié)果卻讓家人驚愕不已:阿晶已懷孕5個多月了!在父母的再三追問下,阿晶道出事情真相:原來家住隔壁的年近七旬老漢汪某曾于2003年上半年,趁無人之機,至少3次哄騙阿晶到其家中,對其實施奸淫。當氣憤的受害者家人找到汪某時,汪某予以否認,并于當晚外逃躲避。
今年3月初,汪某終于被該市警方抓獲,但汪某矢口否認奸淫幼女之事。鑒于此,出庭的檢查人員當即出示由省公安廳及合肥市公安局分別出具的DNA鑒定報告和親緣關(guān)系鑒定書,以科學(xué)的證據(jù)駁斥汪某的狡辯。(許暉
本報記者 竇祖軍)
編輯:林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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