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專訪
零口供對我很有利,但我沒有那么做
余斌無疑成為公眾矚目的焦點。8月5日,面對晨報記者,余斌承認受賄,但如果條件合適,他還會向有關部門繼續(xù)申訴。
見到余斌是在深夜,他來到了記者住的賓館。個頭不高,體形偏瘦,臉色有些憔悴,但余斌
給人的第一感覺是非常干練,而且口才很好。
記者得到的一份材料顯示,今年45歲的余斌,是個地地道道的湖南岳陽漢子,1977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臨湘市城南鄉(xiāng)黨委書記,臨湘市紀委副書記、監(jiān)察局長、教育局長。2002年底,從教育局調走后,余斌開始擔任臨湘市副市長,主管國土、城建、規(guī)劃等工作。
據岳陽市君山區(qū)人民檢察院的指控,余斌所有的受賄案件,幾乎全部集中在其擔任教育局長、副市長期間,總共不過3年的時間。
晨報記者:現在狀況如何?有很大壓力吧?
余斌:我現在感覺很充實,自己想干的事情都干了,而壓力都是自己加的,我胸懷坦蕩沒有壓力。(笑了笑)
晨報記者:對于收受的錢,你如何看待?
余斌(臉色嚴肅了很多):錢是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走,我承認收受了財物,而且家里、辦公室都有,但對其使用有詳細記錄。
晨報記者:為何不交到組織?那樣你不會擔責。
余斌:如果交到組織,我將無權支配使用這些錢,而用錢的時間、地點有很大的不可預測性。當時我想,自已沒有占有,用于扶貧、公務活動等,我就沒有犯罪。
晨報記者:受賄不是為了自已,那為何還收?
余斌:一是市里財政緊張,副市長每年能夠自己支配的費用只有1萬元,其中包括車輛的加油、維修等等,基本上還不夠一輛車一年的油費;再一個原因,就是很多矛盾主要集中在經濟上,需要由財物協(xié)調解決。
晨報記者:收人錢財的時候,你沒考慮過后果?
余斌:當然考慮過,我收取財物是有底線的,就是不能出現大的原則問題。我收受的財物,都來自建筑商,因為基建利潤很大,這些人愿意把利潤拿出來,我收下用于解決實際問題,這應該沒問題的。
晨報記者:你在紀委工作多年,應該知道受賄罪的嚴重性。
余斌(聲音有些激動,不停的揮手):是呀,正因為在紀委工作多年,而且以前也學過法律,我對于受賄罪的構成有自己的理解,我沒有主觀占有動機,缺乏此要素就無法構成受賄罪。對于一審判決,法院認定我受賄過程完成,就已構成受賄罪,但沒有考慮資金的去向和用途,應該從整體上看待這件事。
晨報記者:有沒有想到會有這樣的結果?
余斌(不停搖頭):沒有想到,以前自已也處理過類似事件,但都是組織處分。
晨報記者:你所做的這些,有其他人效仿嗎?
余斌:應該很少,我也不提倡這樣做,因為畢竟違反了組織程序規(guī)定。
晨報記者:聽說你是主動坦白?
余斌(笑):是的,我當時認為自己只是組織問題,所以組織找我談話,我就詳細作了交代。如果真是受賄,我知道零口供對我很有利,但我沒有那么做。
晨報記者:以后有何打算?
余斌:等平靜一段時間,我還會向組織申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