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4日電8月4日下午3時,國家體育總局籃球運動管理中心召開記者招待會,公布了對中國男籃在斯坦科維奇洲際籃球冠軍杯賽中參與打架事件而進行處罰的決定。
   中國籃管中心公布的《處罰決定》說:“這是一起嚴重的違紀違規(guī)事件,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后果嚴重。”事情發(fā)生后,中國籃管中心責成中國男籃全隊進行了認真的檢討和反思。中國男籃全體成員已意識到發(fā)生打架事件后果的嚴重性,對打架事件的危害性有了較深刻的認識,相關責任人都做了檢討,表示要認真吸取教訓,遇事要冷靜,做事要考慮后果,并保證今后不會再出現(xiàn)此類似事件。中國男籃有決心用實際行動積極挽回打架事件所產(chǎn)生的不良影響。
   中國籃管中心對這次打架事件的處罰如下:
   一、對引發(fā)打架事件的易建聯(lián)及主要參與打架的隊員莫科、唐正東、李楠等四人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每人罰款兩萬元。
   二、對參與追打對方球員的杜峰、朱芳雨、王仕鵬、邊強、王博等五人給予警告處分,每人罰款一萬元。
   三、對違反規(guī)則規(guī)定,在打架過程中進入場地的替補隊員張勁松、呂曉明、張云松給予通報批評處分,每人罰款兩千元。
   四、對負有管理責任的領隊阿的江、副領隊薛云飛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每人罰款兩萬元。
   五、對場上隊長劉煒勸阻隊員不力、場上隊員孫悅參與和對方隊員對峙提出批評。
   
易建聯(lián)低頭認罰。新華社照片